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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5家食品、 公共场所单位被降级
2012年4月14日 09:06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张芬娟 通讯员 邹忠明

  本报讯在我市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中,今年因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被行政处罚或发生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等情况的9家A级餐饮单位、12家B级餐饮单位、2家A级公共场所和2家B级公共场所被降了级。这些被降级摘牌的企业中有不少是我市的知名酒店。这是记者从4月12日召开的2011年度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在这25家被降级的单位中,金悦大酒楼有限公司因去年发生的食物中毒被一票否决,从原来的A级降到B级。博雅大酒店因管理方面的问题也从A级降到了B级。2家从A级降到B级的公共场所分别是阳光大酒店游泳池和凯福莱莫泰酒店,前者由于去年的强制喷淋和净脚池设置不符合要求而被降级,后者由于酒店设施老化未及时更新以及酒店管理有不达标之处等原因而被降级。

  对食品、公共场所单位进行分级管理,目的是为了提高各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优化配置有限的卫生监督资源,确保食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今年市本级2062家餐饮业进行了量化分级,量化分级率达到100%。53家餐饮服务单位为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9家新升A级,137家餐饮服务单位为食品卫生信誉度B级,15家新升B级。1862家餐饮服务单位为食品卫生信誉度C级,其余的达不到C级。同时,今年市卫生监督所依旧对市本级625家公共场所(住宿、游泳、沐浴场所、理发美容店)进行了量化分级,量化分级率为73.62%。其中住宿、游泳、沐浴场所量化分级率均为100%,理发美容店量化分级率为50%。

  据介绍,我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设施条件与国家的要求和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二是部分单位卫生管理制度不落实,卫生管理工作仍然薄弱。三是部分餐饮单位管理停滞不前,出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甚至发生了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原为A、B级的单位未能通过2011年考核,因而被降级。

标签:不合格 责任编辑: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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