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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部“落地” 部分已开工,其余正在前期准备中
2012年3月11日 08:14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徐行翔 通讯员 王建华

  本报讯今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全部“落地”,记者从市建委住房保障局了解到,2012年全市新建的11500套保障性住房中,海宁市云和景苑、海盐县愣港路保障房小区等已开工建设,剩余项目正进行前期准备,待资金落实、审批完成后即可开工。

  “我市不断优化保障性住房供应模式,形成了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市建委住房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说,2007年以来,全市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89.55万平方米,廉租房9.03万平方米,公共租赁房68.07万平方米,累计保障经济适用房家庭近1万户,保障廉租房家庭近2500户。2011年我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2286套,完成省下达目标的108%。

  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住房保障任务是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住房共11500套,其中公共租赁房4873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住房4600套,其中竣工4091套;新增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134户。“1150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中,有的项目去年就已储备,如海宁市云和景苑、平湖市阳光嘉苑、海盐县愣港路保障房小区等项目,都是去年供地、分期建设的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其余项目正进行前期准备,确保10月底前所有项目全部开工。”这名人员说。

  对于完成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共同实施分户验收,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然后由建设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竣工验收,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同时,加大监督检测力度,对涉及主体结构的,抽查比例由一般住宅的2%提高到5%,确保工程实体质量和结构安全,保证交付给老百姓的每一间房屋都能满足住宅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目前,全市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保障已覆盖至人均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以内的家庭,部分县(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已放宽到20平方米。廉租房保障从2010年起实现对低保标准2.5倍以内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而桐乡市2011年首先实现低保标准3倍以内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另外,我市各类保障性住房的申购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认定及退出机制也不断完善,如从2010年开始,市本级共有46户家庭经年审退出廉租房保障。

标签:住房 责任编辑: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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