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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合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满月"成效初显
2011年11月17日 08:31 来源:秀洲新闻网 通讯员 王巍 岳振林

  洪合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自2011年10月成立以来,已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8起,法律咨询12起,成效初显。承包工程拿不到工资款、孩子在小卖部买到不洁食物……在生活与生产活动中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少人现在都会来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询问或寻求解决办法。

  找准切入点,提高社会管理创新能力。近年来,秀洲区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为贯彻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精神,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洪合司法所因地制宜,主动转型,充分发扬敢试敢拼的精神,成立嘉兴市乡镇首家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作为市、区一级司法行政职能向乡镇的延伸与拓展,是开展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的综合性平台,旨在为群众提供专业、快捷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使群众与机构之间的联系更畅通、沟通更直接、办事更方便。

  探索新亮点,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综合法律服务中心设于洪合综治中心沿街一楼,面积300多平方米,大厅宽敞明亮,设有服务、接待、受理、咨询、新居民调解等5个窗口,并有专人负责。调解室的墙壁上印着“让三分心平气和,退一步海阔天空”、“知法、守法、用法”、“和气、和谐、和美”等大字,让心有怒气的当事人一走进调解室就能平静下来。“走近调解室就有一种温馨的感觉,我进来时调解员还给倒水喝。说实话,来的时候是带着气来的,走进调解室气就消了一半。”因收废品争地盘与亲姐姐闹矛盾的安徽籍新居民陈大哥笑呵呵地这样说道。创设温馨舒适的环境,进行感情、亲情、乡情教育,以情感人,以德服人,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寻求突破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润物细无声,不能一蹴而就。依托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司法所积极开展普法工作,特别将与新居民、毛衫经营户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印成便携式宣传册,放置在大厅的报刊架中,方便群众阅读。在接待、受理、调解过程中,积极回答当事人问题,主动向当事人宣传各种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今后,洪合司法所将继续深化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各项建设,充分发挥“中心”作为社会矛盾“化解器”、党和人民群众“连心桥”、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器”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让群众信赖、喜欢、认同。

标签:洪合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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