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坐火车难的问题有望解决。9日,记者从铁路部门获悉,每列火车将至少预留5张残疾人专用火车票。车上设有残疾人专用标志的硬座或卧铺,并设置在车厢两侧靠近厕所和门的区域。有望在11月底前实施,具体实施日期尚未确定。而针对残疾人乘坐火车享受半价票优待的提议,铁道部日前书面回复,称无能力承担更多票价优惠。
哲人说:善,总是以蜗牛的速度前进。哪怕再缓凝,只要前行总值得激赏。无论每列车预留5张残疾人专用票,还是设置残疾人专座,以及其他,这是看得见的进步。此前,各地数百残疾人致信铁道部提出三点建议:在凡有站票出售的列车上增设残疾人专座;在未配置马桶的列车上增设残障人如厕辅助器具;尽早制定残疾人享受半价购车票的优惠政策。如今,前两点基本实现,后一点尚是愿景。
之所以不向残疾人提供半价车票优惠政策,铁道部的解释是,“铁路运输企业保本经营已十分困难,没有能力再承担更多的票价优惠”。铁路部门的哭穷是否属实,尚待求证,但一个浅显的道理是,即便保本经营确属困难,也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拒向残疾人提供票价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由是言之,铁路部门向残疾人提供票价优惠,是责任是义务是法律规定,而非友情赞助,更非恩赐和施舍。因此,不能讨价还价,更不能拒绝——不能因为“无力承担”就不承担这一责任。
当然,让残疾人享有出行优惠,不必只盯着铁路,公路和民航等部门也应该积极着手。遗憾的是,不少航空公司不仅不向残疾人提供票价优惠政策,甚至拒载残疾人,为残疾人出行设置不少障碍。调查显示,全国24家航空公司中,有22家要求残疾人乘机须“事先告知”并经承运人同意,其中13家规定有权拒绝承运“可能引起其他乘客不适或反感”的残疾人。比如有的航空公司设置霸王条款,如果残疾人不提前48小时申请订座,如果无人陪同,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为其办理乘机手续,拒绝其登机,而这已经违背了《残疾人保障法》以及2008年出台的《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政策》及2009年出台的《残疾人航空运输办法(试行)》。
每个残疾人都有权享有公共资源,因为身体原因,他们更应该成为“特权”阶层。中国残联主席张海迪说,“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首先要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使残疾人也能平等地享有社会公共资源,这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如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都不能完整维护,他们就不可能平等享有社会公共资源,如果不能平等享有公共资源,他们的权利必然是残缺不全的,他们的尊严、幸福就会大打折扣。
作家海明威说,“所有的人是一个整体,别人的不幸就是你的不幸”。残疾人的尊严,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尊严。整个社会都应该践行温煦的价值观,昂扬人文情怀,尊重残疾人,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入手,这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