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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启动 当教师须参加教师资格"国考"
2011年10月19日 08:24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俞佩忠 通讯员 傅根祥

  今后当教师的准入“门槛”将提高。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作为全国两个试点省份之一,我省将从本月启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简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今后凡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都必须先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正式在编在岗教师,将实施定期注册制度,每5年重新审核注册一次。

  “此次教育部实施的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概括起来就是‘国标省考,县聘校用’。”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邱晓冬告诉记者,改革主要分两点,一是想当教师的人员,必须先参加按照国家制定标准、我省组织实施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后,再结合普通话水平证书来申请国家教师资格认定,而后才能够去应聘当教师。二是已经任职的在编在岗的教师,年内将进行首次注册,5年注册期满后,由本人提出重新注册申请,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对其5年中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才能予以重新注册。

  “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注册,也就意味着不能够上讲台。”邱晓冬认为,与现行政策相比,不管是想当的还是已经在职的,当教师的准入“门槛”在提高,对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是一个“触动”。

  据介绍,今年试点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由教育部制定考试科目和考试标准,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各科考试大纲。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中,除幼儿园和小学的“综合素质”科目采用机考方式之外,其余科目均采用纸笔考试方式。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将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统一安排,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考试时间为:笔试报名时间为10月19至30日,考试时间为11月26日;面试报名时间为12月11至14日,考试时间为12月24至25日。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符合报考条件者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试之前从网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据悉,嘉兴市考生报名现场确认点在嘉兴市教育考试院,确认时间为10月28至30日,逾期不再办理。

  此外,我省的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将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试点启动前已入学的师范类学生,依然和以前一样,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新入学的师范生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的,在规定有效期内,仍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标签:嘉兴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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