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洲区出台《秀洲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实施意见(试行)》,通过施行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规范农村危旧房改造。
根据规定,秀洲区农村危旧房改造将按照城镇规划区内外分别组织实施:规划区内的危旧房改造不得进行原地翻修,住房条件较差急需改善的农村居民可申请采取“一房两评估”方式提前安置到新市镇社区;规划区外的危旧房改造原则上要求搬迁到“两新”社区,鼓励采取多层、高层公寓式安置,限制联排式住宅,禁止独立式建房。
此外,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搬迁至“两新”社区的,原居住房屋属合法审批并经鉴定机构检测属于危房,在征得周边邻居签字同意后,允许按有关程序报批进行原地翻修,并明确翻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