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免费给的赠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也得等同于正常售卖商品,享受“三包”待遇。近日,市民房女士在购买柚子茶时,获得一份小瓶赠品,结果出现质量问题,几经周折,才终于免费更换了一瓶新的赠品。
7月28日,房女士在秀洲区一家超市里购买了一款某品牌蜂蜜柚子茶。当时,正好这种茶在搞促销,她获得了250毫升小瓶柚子茶赠品。购买后,房女士将柚子茶放在桌子上,第二天发现赠品的瓶子无故脱底。她立即联系超市,超市先同意调换,等她找上门后,又不愿意调换了。随后,房女士向秀洲区消保委进行投诉。
“赠品有问题,商家肯定得负责。”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经营者以有奖、附赠、打折等形式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义务以及其他责任;其提供的奖品、赠品、免费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承担修理、更换义务以及其他责任。因此,不管是赠品还是奖品,商家都不能免除应有的“三包”责任。经调解,最终商家同意为房女士换新的赠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