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土地要素投入,推进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房。昨天,记者从市建委住房保障局了解到,近日浮出水面的《嘉兴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占了“半壁江山”,2011年至2015年全市规划建设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35500套,保障房建设用地达100万平方米,约3.5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有望解决。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据市住房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十一五”期间,全市各项保障性住房工程完成投资17.95亿元。至2010年底,开工建设廉租房6.3万平方米,累计竣工廉租房2.6万平方米,实现了低保标准2.5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5年间,全市经济适用房累计新开工82.7万平方米,其中市区33.76万平方米;竣工81.2万平方米,其中市区37.9万平方米,基本满足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购租经济适用房的需要。与此同时,我市大力开展老住宅区综合改造、人才公寓和农民工公寓等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累计完成老住宅区综合改造150万平方米,其中市区82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新居民公寓和人才公寓80余万平方米,其中市区28.5万平方米。
根据嘉兴市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50万平方米、35500套,解决全市约3.5万户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廉租房1850套,经济适用房12550套(含实物建设和货币补贴),公共租赁房(含实物配租、租赁补贴、人才公寓和民工公寓)8300套;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改造12800套,并基本完成已纳入改造计划的老城区危旧房、住宅区块的综合改造。
到2015年末,全市低保标准3倍以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实现廉租房“应保尽保”;基本满足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或租赁经济适用房或公共租赁房的需要。同时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解决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并多渠道改善新居民等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
未来5年我市经济适用房房型依然以中小型为主,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由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进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建设,多渠道筹集廉租房保障资金,将廉租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同时多方筹集公共租赁房房源。
5年间,我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达100万平方米,这些用地将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供地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地,优先保证用地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