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政府机关建筑楼正门(6月7日摄)。新华社记者陈飞摄
这是3月13日拍摄的位于黄浦江和苏州河交汇处的上海外滩源。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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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上海6月8日电新华社记者获悉,近日,上海市卢湾、黄浦两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已获国务院正式批复,黄浦区、卢湾区两区建制撤销,设立新的黄浦区。“撤二并一”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
批复要求,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上海市自行解决。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卢湾、黄浦行政区划调整是涉及上海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上海中心城区原有区划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部分区管辖范围狭小、发展受限的情况突出。黄浦、卢湾均处于上海中心城区的核心区域,黄浦面积为12.49平方公里;卢湾东临黄浦区,与浦东新区隔黄浦江相望,面积为8.03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