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喜迎建党90周年,营造文明洁序的市容环境,根据秀洲文明委《关于实施“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大力改善市区和新市镇市容市貌。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美丽秀洲”市容市貌整序专项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以美化城乡市容市貌为目的,坚持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凸现亮点的原则,提升环境质量,维护公共秩序,增强市容秩序管控能力,使商家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街容路面整洁有序,大力改善城乡市容市貌,促进市民素质提高和城市生活品质提升,为打造现代田园新秀洲,推进经济社会科学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
二、行动范围
各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各镇中心镇和小集镇。
三、行动内容
(一)整治占道经营。要依法对沿街商家(水果店、杂货店、塑钢门窗加工店、修理店、饮食店、服装店和汽车美容店等)擅自占道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劝导与查处。要做到严控主干道,严管次干道,规范小街小巷的管理要求。
牵头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局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二)清除乱堆乱放。要加强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规范事后监管,对影响市容、影响行人安全的构筑物、市政设施、灯箱广告进行清理整治。要依法对擅自占用道路、桥梁、桥洞、路口及公共广场进行宣传促销、无证乱设摊、“马路市场”、乱摆帐篷、气拱门、乱堆杂物等违法行为的劝导与查处,确保街(路)盲道畅通。
牵头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规划与建设局、区工商局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三)清理乱挂乱搭。要动员和教育沿街商家和市民群众,遵守文明规定,做到文明经营。对擅自在行道树、绿化带、店门外、窗口外悬挂、晾晒各类物品、悬挂具有商业性质横幅条幅和乱搭乱建亭棚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劝导与查处。
牵头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与建设局、区工商局分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四)清查乱涂乱贴。要建立完善清查乱涂乱写的长效机制,加大联巡联防力度,坚持“打清并举”,快速、及时地清除乱涂乱写。依法查处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各类杆线及树木、地面等非法张贴与乱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证的违法犯罪行为。
牵头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区工商局分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五)强化摊位管理。加强对2011年规划内设置的早点摊、修理摊等各类摊位规范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本地农户季节性瓜果自产自销点的设置工作。同时各镇(街道)、秀洲新区工业园区要按照堵疏结合的原则,针对辖区情况,增设相应的临时经营场所,供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方便群众生活。
牵头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与建设局、区工商局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六)整治广告招牌。加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审批的管理,建立档案,做好事后跟踪;要依法整治未经审批或审批超期的、陈旧破损、结构锈蚀、油漆剥落,影响市容市貌并存在安全隐患的,语言文字不规范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
牵头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与建设局、区工商局分局、区质监分局、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四、时间安排
“美丽秀洲”市容市貌整序行动的时间从2011年4月至12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检查整改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美丽秀洲”市容市貌整序专项行动是巩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扎实推进“文明秀洲”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打造现代田园新秀洲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载体,也是实践“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理念的重要举措,区“美丽秀洲”市容市貌整序行动组要成立领导小组,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和区级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增强责任感,制定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美丽秀洲”市容市貌整序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宣传作用,扩大市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动员志愿者、区级机关、镇、村(社区)干部、沿街各企事业单位共同参与,做市容秩序精细管理的宣传者、实践者、助推者,努力营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的良好氛围,形成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双向互动,形成合力。
(三)密切配合,注重实效。在开展“美丽秀洲”市容市貌整序行动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相互配合;要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发挥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责任主体作用,同时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标准和各自承担的职责,强化指导,联合执法,深入开展市容市貌整序行动,坚持做到科学管理,严格执法,确保环境整洁有序和社会稳定。
(四)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镇、街道、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要认真排摸辖区各重点区域、路段存在的问题,抓好“美丽秀洲”市容市貌整序行动的高效落实,区“美丽秀洲”市容市貌整序行动组要加强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与不定期地组织检查督查,有效推动检查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各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及时报送信息,其行动总结于
附件:“美丽秀洲”市容市貌整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及联络员名单。
“美丽秀洲”市容市貌整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及联络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仲旭东
副组长:周海祥(区政府办)
顾元辉(区行政执法局)
组 员:戴金明(区公安分局)
姚奎顺(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周大水(区环保局)
朱国农(区工商分局)
姜周伟(区质监分局)
庄国佩(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沈菊英(王店镇人民政府)
陈兴荣(洪合镇人民政府)
周 静(新塍镇人民政府)
李陈源(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陶兆荣(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鉏新良(新城街道办事处)
周小明(高照街道办事处)
傅杨杰(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二、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顾元辉(区行政执法局)
副组长:沈雪良(区行政执法局)
组 员:莫新荣(区公安分局)
阮春锋(区规划与建设局)
钱凤祥(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许海忠(区环保局)
杨金才(区工商分局)
吴海华(区质监分局)
陈 威(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张洪清(王店镇人民政府)
钱培华(洪合镇人民政府)
李 刚(新塍镇人民政府)
张金良(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仲坤林(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陈加明(新城街道办事处)
张建华(高照街道办事处)
王一峰(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三、联络员名单:
嵇建强(区公安分局)
严 静(区规划与建设局)
孙延明(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
金 晔(区环保局)
戴 玮(区行政执法局)
何涤修(区工商分局)
鲁国民(区质监分局)
向晓莉(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忻小平(王店镇人民政府)
沈志萍(洪合镇人民政府)
高培林(新塍镇人民政府)
陈国泉(王江泾镇人民政府)
卜爱荣(油车港镇人民政府)
马 燕(新城街道办事处)
王 磊(高照街道办事处)
徐永金(秀洲新区、秀洲工业园区)
“美丽秀洲”市容市貌整序专项行动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络员戴玮(66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