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打造现代田园新秀洲,根据《关于“文明秀洲”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秀洲文明委[2011]4号)文件精神,现就“和谐秀洲”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为抓手,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深化年”活动为载体,通过深入开展“和谐秀洲”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行动,率先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为争创具有秀洲特色的发展新优势,构筑“一核两翼”组团式发展平台,深化“平安秀洲”建设,统筹推进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镇、街道综治委、办、综治工作中心和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检察室、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综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要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努力提高队伍素质。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增加办案经费的投入,改善基层政法机关的装备条件,为基层政法机关履行职能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要创新村、社区综治工作站运作机制,深化“三级联动、网格管理、一站服务”工作模式,建立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配备综合服务协管员,形成“网中有格、按格定岗、人在格上、事在网中”的责任片区包干负责制。(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
(二)积极探索和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总体思路,以有效落实社会治安防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情信息收集、加强社会管理、法律宣传服务等基础工作为重点,积极探索和发展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在力量上得到整合,在措施上得到落实,在成效上得到体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区综治办;责任单位:团区委、区人武部、区新居民事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规划与建设局等)
(三)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构建覆盖城乡每一个村(社区)、组和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调解组织网络,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责明晰,“大调解”工作整体效能充分发挥,确保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人民调解成功率96%以上、行政调解成功率80%以上,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达60%,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目标;“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明显下降,力争非正常上访零进京、少到省、市,确保不发生在全国、全省、全市有影响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政府法制办、区总工会、区综治办、区新居民事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区环保局、区国土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有关主管部门等)
(四)建立和落实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排查整治工作机制。重点针对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区域、“黄赌毒”问题突出区域、盗抢案件多发区域、违法犯罪高危人员聚集区域、收赃销赃问题严重区域、群众反响强烈的其它治安混乱区域,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通过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等,努力实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刑事警情明显减少,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各类治安和安全隐患有效根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有效加强基层政权组织和社会管理力量建设,有效落实常态化管理制度,有效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规划与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安监局、区行政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工商分局等)
(五)强化社会安全保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工作。将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社会化大巡防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建设一套全点位、多层次、高覆盖的视频监控网络,健全覆盖全区、兼顾城乡的人机互动巡防队伍,构建严密的治安动态防控体系,有效提高打击、查处的快速反应能力,实现信息系统效能的最大化。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火灾预防工作,努力实现全区火灾三项指标“零增长”。改进政法部门基层基础管理手段,进一步提升社会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刑事发案明显下降,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公众安全感明显增强,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的目标。(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财政局等)
(六)建立完善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新机制。通过多项措施确保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有专门机构管,有专门队伍抓,有专门经费保障,确保新居民“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实、管得住、服务好”。进一步完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责任机制、衔接机制、帮扶机制、工作机制等,整合安置帮教工作力量、创新工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实现归正人员管理信息化、就业市场化、帮教社会化、职责规范化。通过建立闲散青少年管理信息库,加强结对帮教,拓宽就业创业渠道,维护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等,切实解决闲散青少年教育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形成具有秀洲特色的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模式。加强对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肇事精神疾患者、吸毒人员、“法轮功”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管控。(牵头单位:团区委、区新居民事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区妇联、区科协办、区综治办、区经贸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规划与建设局、区人口计划生育与卫生局等)
(七)加强虚拟社会管理。探索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及“虚拟社会”监管的新举措,主动延伸社会管理工作触角,坚持公开与秘密并举、网上与网下并抓、传统与科技并用等多种手段构建“虚拟社会”综合防控网,进一步提升网上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理能力,提升网上“虚拟社区”治安秩序管理能力,提升网上违法犯罪快速处置、打击能力,提升网上社会管理和服务民生能力,维护我区“虚拟社会”的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等)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和谐秀洲”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行动从2011年4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1年4月下旬)。牵头单位根据“和谐秀洲”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行动要求,研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1年5月至2011年11月)。各责任单位根据方案确定的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及好经验、好做法。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11年12月)。对活动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进行督促检查,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改成效,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谐秀洲”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行动是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把“和谐秀洲”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行动纳入全局工作之中,高度重视“和谐秀洲”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行动,明确目标任务,周密制定方案,严密组织实施。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落到实处。
(二)要合理分工负责。各有关单位要搞好分工负责、协调联系,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分类指导。要着眼于满足群众需要、提高工作实效,注重规范建设、把握核心内涵,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各项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作为“和谐秀洲”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行动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各项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推进,确保各项此项的目标和任务按期完成。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宣传媒体的作用,广泛深入地宣传“和谐秀洲”社会管理创新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成功做法,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下大力气培育挖掘典型,认真总结提炼,搞好示范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