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60年前的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与西藏地方政府的代表在北京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实现了西藏的和平解放。这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西藏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维护国家统一的一件大事。6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各族人民,开创了西藏和平解放、民主改革、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同寻常的历史进程,实现了从封建农奴制度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跨越,西藏的社会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
一、西藏和平解放60年的光辉历程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实践
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历来具有重要地位。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高度重视,领导西藏人民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封闭走向开放,从专制走向民主,从贫穷走向富裕,将一个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旧西藏变为社会主义的新西藏,成为我们党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光辉典范。
实现和平解放,西藏历史掀开新的篇章。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解放西藏势在必行。中央着眼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基于对当时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特点的精辟分析,采取了“和平解放”的方针。在做好军事准备的同时,大力开展政治争取工作。在中央的感召和西藏上层爱国力量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下,西藏地方政府派出全权代表到北京,与中央政府的代表签订了“十七条协议”,人民解放军进军西藏,实现了西藏和平解放。西藏的和平解放,标志着西藏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和羁绊,彻底结束了近代以来中国在西藏有边无防的局面,掀开了西藏历史发展进步的新篇章。
推翻封建农奴制度,西藏百万农奴翻身解放。尽管中央认真执行“十七条协议”,并提出“六年不改”的特殊政策,但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坚决反对改革,企图永远保持农奴制度,悍然发动武装叛乱。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命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中央及时采取“一边平叛、一边改革”的方针,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打击最反动的叛乱分子,完成了民主改革。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被彻底推翻,过去依附于封建农奴主、挣扎在饥饿与死亡线上的百万农奴和奴隶,砸碎了身上的枷锁,翻身获得了解放。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发展进步有了制度保障。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西藏开始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人民充分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管理西藏自治区内的各项事务。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西藏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实现了西藏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推进改革开放,西藏迈入发展稳定的历史新阶段。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领导西藏各族人民拨乱反正,实现了工作重点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重大转变。中央先后召开了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每次会议都深刻分析当时西藏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对发展稳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特别是2010年中央召开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推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进一步丰富发展了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西藏已经站在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起点之上,迎来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西藏和平解放60年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跨越
西藏和平解放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中央高度重视、全国大力支援和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西藏发生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其社会变革程度之深,经济发展速度之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之明显,是前所未有的。
经济发展实现大跨越。和平解放前的西藏就是一个封建农奴制的大庄园,绝大多数生产资料集中在以达赖为首的极少数封建农奴主手中,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经济长期停滞不前。和平解放后,党中央始终把帮助西藏发展经济、改变落后面貌放在首位,制定了一系列扶持西藏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优惠措施,举全国之力支援西藏经济建设。上世纪50年代初期,人民解放军“一面进军,一面筑路”,各方面技术人才、专业工人从祖国各地汇集西藏,拉开了西藏现代化建设的序幕。此后,经过民主改革、变革生产关系、确立社会主义制度,雪域高原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没有一条公路,到今天建立起以公路、铁路、航空、管道为主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从仅有一座供少数上层统治者享受的小水电站,到今天建立起以水电为主,地热、风能、太阳能等多能互补的能源体系;从信差驿站通信,到今天建立起光缆、卫星、网络为骨干的现代通讯网络体系。2010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507.4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是1959年的83.3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7万元,是1959年的34倍。西藏经济建设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为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提供了坚实基础。
政治建设得到大推进。旧西藏把人分为三六九等,下等人的命价仅为一根草绳。新西藏人民地位平等,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自主管理西藏社会内部事务。2007年在西藏的自治区、地(市)、县、乡(镇)四级换届选举中,参选率达到96.4%。经过直接和间接选举产生的34000多名四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94%。旧西藏封建农奴主占有农奴本身,对农奴生杀予夺、任意处置。新西藏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体现人民意志,保护公民权利。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共制定了250余件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环境保护等各方面。旧西藏占总人口不足5%的农奴主握有全部政治权力,广大农奴只能把一切希望寄托于并不存在的来世。新西藏大力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行使当家作主权利。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府主席、政协主席、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均由藏族干部担任,在自治区、地(市)、县三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77.9%。昔日广大农奴享有了最广泛的政治权利,成为社会主义新西藏的主人。
社会事业呈现大发展。旧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学校,适龄儿童入学率不足2%,青壮年文盲率高达95%以上,没有一家现代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人均寿命只有35岁。1950年的拉萨城区只有2万人,露宿街头的贫民和乞丐就有近千户。面对旧西藏民不聊生、社会事业极度落后的局面,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人民彻底砸烂封建农奴制的枷锁,全面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1950年至2010年,国家累计投入西藏教育经费407.3亿元,已经形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的完整教育体系,全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2%。以拉萨为中心、遍布城乡的医疗卫生网建立起来,实现了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67岁。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继承和发展,国家在西藏自治区成立专门的民族文化遗产抢救、整理和研究机构,制定法律保障藏语文的学习使用,累计投入14.5亿元用于西藏的文物保护工程,维修开放了1400多处宗教活动场所。“科教兴藏”战略深入实施,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2万人,少数民族技术人员占70%左右。各族人民创造和享受着社会文明进步成果,西藏社会面貌焕然一新。
环境保护投入大力度。西藏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安全屏障。国家始终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建设,不断加大西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投入了大量资金,特别是2002年中央决定建设160个重点生态保护建设项目。西藏自治区人大和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30余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目前,西藏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1个,保护区面积占全区面积的34.5%,居全国之首。据最新环境公报显示,西藏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基本没有受到污染,大部分地区基本处于原生态状态,是世界天然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西藏已经初步走上了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齐头并进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西藏和平解放60年发展进步道路的重要启示
60年来,党领导西藏各族人民不断取得经济社会发展辉煌成绩的同时,也在丰富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西藏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我们一定要认真总结好、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
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西藏才有光明的前途。中国共产党是包括西藏人民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60年来,中国共产党在西藏每一个历史发展的关键时刻,都及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制定出一系列符合西藏实际的方针政策。西藏社会制度的巨大飞跃、社会面貌的巨大变化,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关于西藏工作的大政方针是完全正确的,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建设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西藏,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巩固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西藏人民拥有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
只有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西藏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西藏自古以来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各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不可或缺的成员,西藏的前途命运始终与祖国紧密联系在一起。与全国一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西藏社会的主要矛盾。同时,西藏还存在着各族人民同以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之间的特殊矛盾。达赖集团是代表旧西藏政教合一封建农奴主阶级残余势力、受国际敌对势力支持和利用、破坏西藏发展稳定、图谋“西藏独立”的分裂主义政治集团。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的历史充分说明,社会稳定是西藏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清达赖集团的反动本质,旗帜鲜明打击一切分裂破坏活动,坚决捍卫西藏发展进步的成果。
只有坚持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西藏才能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把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与西藏具体实际相结合,是党在西藏工作的一条成功经验。60年来,中央始终正确把握西藏工作同全国其他地方工作的共性与个性、区情与国情的辩证关系,采取符合西藏实际的政策措施,在封建农奴制经济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推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坚持把中央关于加快西藏发展的决策部署同西藏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西藏在自然环境、社会条件、发展能力等方面的特殊情况,充分发挥西藏自身优势和潜力,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真正把跨越式发展建立在科学发展的基础之上。
只有切实做好统一战线工作,西藏才能形成各方面广泛团结的生动局面。统战工作特别是民族、宗教工作,是党的西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西藏和平解放到民主改革、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十分重要而特殊的作用。要始终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争取人心、凝聚力量,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孤立打击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要坚持把有利于各民族平等团结进步、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作为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保护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团结信教和不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西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历史辉煌已经合力铸就,美好前景需要共同奋斗。我们一定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倍加珍惜当前安定祥和的政治局面,倍加珍惜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扎实抓好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书写更加绚丽的西藏历史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作者为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