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项目最高可获得补助资金100万元。”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设立环保专项补助资金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其“杠杆效应”,激励更多的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污染减排治理。据了解,自我市设立市级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以来,已有400多个项目获得补助。从补助范围看,2011年度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补助对象为:重点排污行业、重点污染源治理的深度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脱除项目,大中型燃煤工业锅炉的烟气脱硫项目,化工、医药等行业高浓度有机废水综合治理项目,冶金、印染、造纸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改造项目等。同时,企业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也将获得补助,主要包括重点排污行业的废气净化治理、污水处理及回用、生化污泥处置等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等。
“随着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增多,企业环境应急能力必须提升。因此此次专门把企业环境应急建设纳入了补助对象。”上述负责人说,环境监控能力建设和环境污染事故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及配套的监测设备都将获得一定的环保专项补助。与此同时,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项目完成经省环保厅和省经贸委验收通过后,也可获得一次性补助3万元。
据介绍,按照《嘉兴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已建立起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项目单位在申请环保专项资金拨付时必须提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同时,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还将对环保专项资金进行监督与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相关规定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除全额追缴专项资金外,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