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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山西省太原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11年3月17日 20:4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7日电据中国政府网17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山西省太原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批复说,太原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遗存丰富,城市建设特色突出。

  批复要求,山西省及太原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保护好太原市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历史建筑。要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订严格的保护措施。要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注重体现传统文化特色和地方传统风貌,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批复还要求,山西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太原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标签:国内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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