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结婚当晚放点烟花热闹热闹,怎么也想不到会伤到人!”昨天,海盐的徐某还是后悔不已,因为从村民那里转让的烟花是三无产品,导致烟花燃放时炸伤了亲戚。由于烟花转让属于私下交易,不在消费纠纷的调整范围,工商部门目前正在积极协助徐某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徐某于年初六举办婚礼,他的父亲为了增加喜庆气氛,就想购买烟花助兴。得知本村一名村民家里有一些名为“礼花炮”的高档烟花,价格还比商店里便宜不少,徐某父亲便以每枚30元的价格从那名村民那里买下了4枚。结婚当晚,徐某一名亲戚帮忙点燃烟花,不料刚点燃其中一枚烟花就发生了爆炸。等到众人缓过神来,徐某亲戚的左手食指已被当场炸掉,手臂也被炸成粉碎性骨折,现场惨不忍睹。
看到事态如此严重,徐某前往工商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工商部门给予帮助。根据徐某的反映,工商部门当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经过调查了解,徐某父亲买来的所谓高档烟花“礼花炮”属于三无产品,而且转让给他的村民为了贪图便宜,是从地摊上购买的,已经无法找到摊主。
按照中国传统习俗,每逢节日或者嫁娶,人们喜欢燃放爆竹增加喜庆气氛。随着生活条件改善,人们从原来单一燃放爆竹改为燃放更加漂亮的烟花,以示各自的“经济实力”。县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些“新武器”质量良莠不齐,加上消费者购买途经不一,难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原本燃放起来非常漂亮的烟花,却变成了“伤人的老虎”。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切莫贪便宜,省钱未必能省心,千万不要购买、燃放那些无生产厂家、非正规渠道销售的危险性较大的烟花爆竹,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