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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手机送女友 也把自己“送”进了班房
2011年2月21日 10:28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张怡炜 通讯员 潘子菁 沈华青

  女友的手机坏了,想送她一部新手机却没钱怎么办?头脑简单的阿良(化名)想到了抢。25岁的嘉善青年阿良为博心上人一笑“大胆”了一回,看见路人的漂亮手机心生贪念上演飞车抢夺。2月15日,嘉善法院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阿良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去年9月15日晚上10时许,嘉善善江公路显得有些冷清,女孩小陈骑着电动自行车回家,行至一半时听到手机铃声响起,便掏出手机接听。这时阿良驾驶摩托车途经此地,无意一瞥,发现骑车女孩手里的那款白色手机很漂亮,阿良忍不住心里一动。

  原来,最近阿良女友的手机坏了,他一直想送一部新手机给女友,可是苦于口袋吃紧,让深爱女友的阿良一直有点愧疚。

  “那手机真漂亮,要是送给女朋友她肯定喜欢。”“此时路上人那么少,我去抢过来又有谁知道。”……贪念刹那间将阿良吞没,于是他放慢车速一路尾随小陈。跟了几百米行至某村卫生服务站附近时,阿良见这里没有住户也没有过往车辆,此时女孩仍右手把着车头,左手拿着手机贴着耳朵打电话,阿良加快车速上去一把夺过手机驾车而逃,等女孩反应过来时只看到阿良远去的背影。

  事后,阿良马上将这部抢来的九成新的“oppo”手机送给了女友,并谎称是捡到的。而小陈报了案,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很快将目标锁定在阿良身上并将其抓获。

  嘉善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行驶的机动车,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价值人民币2146.2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依法应予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赃物被追回并已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标签:城事 责任编辑:谢冬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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