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税和农村“两工”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度出现了“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导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严重滞后。去年,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我市全面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构建“政府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平湖市新埭镇大齐塘村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里部分碎石道路没有硬化,不少村民期盼这一行路难问题早日解决。去年7月,该村借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机会,发动村民和当地企业捐资或投工投劳,先后筹得村民捐资及村自筹资金152万元,争取上级财政贴补148万元。如今,这条通过公开招标、4个标段共3.3万多平方米的通组道路已建成通车,全村95%以上的农户跨出家门就可踏上宽阔整洁的水泥路。
为确保“一事一议”资金专款专用,大齐塘村从项目议定、筹资筹劳的标准和程序到项目实施过程,都有村里民主选举产生的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和村民代表全程监督。村党委书记周芳蕾深有体会地说:“村干部和村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实事干起来就特别地顺利。‘一事一议’破解了行路难,融洽了干群关系。”
大齐塘村只是我市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的一个缩影。记者了解到,去年,我市以农民意愿为基础,以“一事一议”奖补政策为纽带,中央和地方财政共投入奖补资金5389万元,农民筹资筹劳、村级组织和社会捐助的村级公益事业投入达3362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据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补助村级道路和绿化等村级公益事业。
“农民真正受益,群众确实满意,项目建设才算达到了目的。”市财政局农业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事一议”在制度设计上,突出农民自觉参与的重要性,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的热情,切实做到村民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让广大农民参与项目决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和项目监督,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变成了农民的自觉行动。据介绍,在去年实施的77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全市农民筹资筹劳达到79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