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违纪问题,河南省交通厅厅长董永安被纪检部门“双规”。在河南省交通厅官方网站上,董永安的简历和活动报道等均已被删除。而在此之前,河南省交通厅曾连续有三任厅长被查出违法犯罪事实。
“交通厅长落马在河南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确实,董永安被“双规”,意味着河南省四任交通厅长连着四次踏入同一条腐败的河流,大概也应算是创造了一条新的贪腐纪录吧?所谓“前车覆,后车戒”,虽然眼看着自己的前任因为贪欲而落马,到头来自己居然仍没能在腐败的悬崖边勒马。压力无疑留给了未来新的继任者,不知道他是否拥有足够的自信,打破这个位置上经年不变的腐败定律?
实际上,“四连腐”的交通厅长们都曾留下过响当当的廉政名言:原交通厅长曾锦城称“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最后因受贿被判15年;原交通厅长张昆桐称“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最后因受贿、挪用公款被判无期徒刑;原交通厅长石发亮称“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最后因受贿被判无期徒刑。现在看,这些豪言壮语已成笑柄,然而在当初,也许未必是不真诚的,只不过,他们高估了自己的自控力,同时又低估了腐败的诱惑力。
在“四连腐”中,有两样东西是恒久不变的:一是脆弱的人性总是架不住权、钱、色的诱惑,二是制度从未真正因贪腐迭出而得到有效修正和完善。用朱学勤先生的话说,大家都只是“长着同样屁股的猴子”,人性弱点在大多数人身上其实是大同小异的,所以连着四任官员上了交通厅长的位置最后都一样贪腐。事实上,就算引进那些号称最廉洁国家的公务员来上任,恐怕也会是上一个贪一个。
在这个意义上看,四任交通厅长因同样的人性弱点而“前腐后继”,一点都不奇怪。真正奇怪和可怕的是,同一个交通厅长的位置上接连“培养”出了四任贪官,可是权力还是那样不受约束,制度还是那样疏漏不堪,权钱交易还是那样恍如探囊取物——只要坐上了这个位置,只要不能将防腐意识坚持到底,腐败的机会就没有最容易只有更容易,贪腐的情节就没有最严重只有更严重。
约束人性弱点的制度谓之文明,放纵人性弱点的制度谓之落后。人性的弱点往往是很难改造的,真正需要改造并且能够改造的只能是制度——俗话说“事不过三”,都已经“试错”四次了,还要试到何时?
“严格的制度反腐其实也是对官员群体的一种有力保护”,这样的话搁在往常听着也许很矫情,今天却被“四连腐”验证为苦口婆心的真理。包括官员群体在内的所有人,也许能够接受不变的人性弱点,但肯定无法接受不变的失效制度。因此,“四连腐”这样的典型案例不应该被轻松放过,而是应该得到细致解剖,以便竭力找到标本兼治的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