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参与环保监督具有否决权,这是全国首创,体现了嘉兴市推动公众参与环保的胆识和气魄。”昨天,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中国·嘉兴论坛上,中国环境报社社长杨明森呼吁出席论坛的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中央媒体记者,共同报道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嘉兴模式”,让公众参与环保机制在全国推广开来。
设立环保处罚“陪审员”,罚多罚少,群众有话说;开展“点单式”执法,检查哪家企业,群众说了算;环保检查团的市民有权决定环保信用不良企业是否可以“摘帽”……近年来,我市环保部门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公众监督力量,改变了环保部门孤军奋战的格局,形成了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这得到了出席此次论坛嘉宾的共同认可。
公众参与不当“花瓶”
昨天,市民平幼泉作为一名普通的环保参与者,向与会嘉宾讲述了自己的故事。自从加入“市民环保检查团”以后,平幼泉曾跟随市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多次前往晓星化纤、韩泰轮胎等企业检查环境治理情况。“即便环保信用不良的企业能否‘摘帽’,我也有发言权。”平幼泉说,嘉兴公众参与环保不走形式,实实在在赋予了市民监督权。
“嘉兴做得非常好,不光是让你参与,让你有表达权、建议权,而且你还有投票否决权。”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说,许多城市鼓励公众参与环保,只是满足了市民对环保的参与权、知情权。而嘉兴市大胆尝试,就连污染企业应不应该“摘帽”,也让老百姓来决定,这是让公众当家作主了,这方面嘉兴市走在了全国前列。
公众参与环保日趋制度化
如今,随着嘉兴公众参与环保机制不断完善,参与环保已成一种时尚,吸引着越来越多市民参加。“最近,我们社团又招了100多位新会员,成了学校人数最多的公益类学生社团。”昨天,同济大学浙江学院“绿色之舟”环保协会会长郑曦告诉记者,在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绿色之舟”参与了市区污水管网检查、“杭湖嘉绍”环保行、“落叶传情”减少贺卡浪费等多项环保活动,受到了大学生的广泛欢迎。
公众参与环保,不能一哄而上,需要积极引导。为了推动公众参与环保制度化和常态化,我市环保部门出台了《嘉兴市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工作章程》、《环保市民检查团组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公众参与环保的活动范围、组织形式和监督权限等,促使市民参与环保、融入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中。
目前,嘉兴市环保联合会正在筹办之中,这将成为我市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的一个新平台。据了解,我市将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环保渠道,发挥公众参与环保的力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