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大小城事
广州未规定异性同住宾馆需要携带结婚证
2010年9月17日 08:14 来源:羊城晚报 王普龚
  《广州市旅馆业单位住宿登记规定》实施,入住宾馆酒店需严格登记身份信息   异性同住宾馆无需结婚证

  男女入住宾馆要带结婚证?这一说法此前一度引起热议。不过,从13日开始实施的《广州市旅馆业单位住宿登记规定》(以下简称“登记规定”),当中并无这一规定。该规定对入住广州市旅馆业单位的登记要求是,由境内外政府部门颁发的、可以证明人员身份信息且带有本人头像照片的证件,以及军官证和士兵证。

  “登记规定”要求,旅馆业单位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客的身份信息,且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核对证件上的照片与旅客本人是否一致。对于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旅馆业单位应当告知其到旅馆业单位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核实身份,办理住宿临时身份证明;对港澳台和外国旅客,旅馆业单位应当告知其还可以到旅馆业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身份,办理住宿临时身份证明。

  “登记规定”明确,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应当到公安机关领取并填写《办理住宿临时身份证明申请表》,向公安机关提供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身份证上的住址、家庭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及2张本人免冠彩色近照。公安机关收到《办理住宿临时身份证明申请表》的,即时办理。对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提供的信息经公安机关核查无法证实其身份的,公安机关不予开具相关证明;核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应当即时开具《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或《境外人员住宿临时身份证明》。对遗失护照且需在广州市住宿的外国旅客,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外国人护照遗失证明的同时,为其办理住宿临时身份证明。

  无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凭公安机关出具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或《境外人员住宿临时身份证明》到旅馆业单位办理住宿登记手续。旅馆业单位应当先与辖区派出所核实,经确认无误后,按规定将旅客身份信息录入上传至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旅馆业单位应当将旅客交付的《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境外人员住宿临时身份证明》(原件)装订成册并保存一年备查。

  市民如遇公安派出所、出入境管理部门无故拒绝受理无有效身份证件人员核查身份申请的,申请人以及旅馆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打110向市公安局投诉。

  提醒   入住宾馆酒店这些证件有效   1

  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的身份证件主要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居住证、护照、海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等。

  2

  外国人的身份证件主要包括: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海员证、外国人护照遗失证明等。

标签:宾馆 结婚证 公安机关 旅客 异性 责任编辑:张彬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