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海南省投入总计约1.6亿元资金用于节能减排,其中包括节能专项资金、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节能奖励资金以及可再生资源建筑应用引导专项资金等。
据介绍,今年海南省加大对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入,将有1.6亿元专项资金投向节能减排项目,力度为历年之最。从2008年起,海南省设立节能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今年,全省财政节能专项资金在已安排800万元的基础上,又增加安排3000万元,重点支持年内能形成直接节能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和在空调节能、优化能源系统、照明节能等方面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项目,并大幅提高补贴标准,将奖励标准从每节约1吨标准煤奖励100元提高到300元。
同时,海南省为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今年安排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6000万元,用于奖励列入国家和海南省淘汰计划的钢铁、水泥、造纸等行业的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企业。为加强节能监测能力建设,海南省又安排300万元支持购置节能监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