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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划新规杜绝地产商“磨洋工”囤地
2010年8月26日 08:08 来源:广州日报 倪明
  改设计要业主书面同意

  花园变会所,绿地变高楼……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漏洞令购房者收房时“货不对板”的纠纷越来越多。

  《规定》对于开发商规划“变卦”的约束更严格:如果要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建筑设计施工图),已预售或者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应已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停止预售或者销售的证明及已购房业主的名单,并已取得已购房业主对修改方案的书面同意意见,同时提供上述业主的具体联系方式。不得将配套公建、停车场库等非经营性用房调整为经营性用房。

  三种情形可分期规划验收

  《规划》明确,同一幢建筑物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建设,一般应在该幢建筑物全部竣工后再申请规划验收;同一许可证许可的建设工程一般应当同时申请规划验收。

  《规划》明确可分期申请规划验收的包括:建筑区划内有多幢建筑,各建筑之间完全独立的,可以分期申请规划验收;同一幢建筑裙楼和塔楼功能相对独立的,可以分期申请规划验收;独立用地的公建配套,可以先行申请规划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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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地产商 规划 磨洋工 规定 地产商 地块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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