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日,下同),教育部发出全面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年底前完成本地区教育规划纲要制定工作。
教育部要求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在年底前完成本地区教育规划纲要制定工作,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着力推动增加教育投入、完善保障机制,积极开展教育质量标准、监测体系的研究探索。要细化目标任务,拿出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实现与科技规划、人才规划相配套,与经济社会以及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相衔接。
各地、各学校要力争近二三年内在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取得实效。各地要根据本地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参考国家发展项目,确定一批本地发展项目。要从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精心设计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目标、任务要求、主要举措,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进度要求和考核指标,保证可操作、可监测、可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