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既“国有”又“商业”,左右逢源。想当年各大银行业绩不好的时候,不断地把呆坏账剥离出来,让纳税人填补大窟窿,靠的是“国有”二字;现如今,各大银行的收费项目数不胜数,收费标准一再提高,走的则是“商业”路线。
好吧,即使是“在商言商”,也总得遵循一定的商业准则。比如,客户办理银行卡时,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是每笔2元,这相当于一条客户与银行都默认的合约。换言之,银行在发放银行卡时,就与客户之间建立了契约关系。银行在未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将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提高至4元,就相当于单方面修改合约、单方面违背契约,再怎么“在商言商”也不能这么干。再比如,各大银行步调一致地提高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这有点像串通涨价,而串通涨价是国家发改委屡次强调要严厉打击的涨价行为。
现在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不错,有的甚至成了全世界最赚钱的银行,但这跟普通民众有什么关系呢?普通民众并不关心,更不会以此为荣,人们关心的只是能否享受到价廉质优的服务。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收费未必不能上涨,但鉴于其“国有”身份,其收费标准不能想涨就涨,而需要拿出过硬的理由,并经监管部门审批。各大国有商业银行提高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是因为营业亏损吗?显然不是;是因为相关业务成本上升了吗?也不是。那么是什么理由呢?这大概就是垄断者的傲慢,涨价无需理由,或者懒得跟你讲理由,讲不讲理由都得涨价,于是理由变得无足轻重。
实际上,国有商业银行与其他国有垄断企业一样,一方面利用“国有”之名获得垄断地位,另一方面利用垄断地位赚取民众利益。民众投资建设的国有银行,竟然时时以“与民争利”为己任;民众所拥有的国有银行,竟然走向了民众利益的对立面。既“国有”又“商业”,既垄断又市场,既享受政府偏爱、政策呵护,又可以按照市场规则追求利益最大化,这就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双重身份及双重利益。
作为普通客户,我们无力抗拒国有银行的霸王条款,很多人的工资卡、奖金卡都是由单位统一办理的,且因各大国有银行的收费标准不相上下,我们甚至没法“用脚投票”,我们被垄断包围着、挟持着,无路可走。在此情况下,我们唯有吁请相关监管部门出面,对国有银行的收费予以监管,该降低的降低,该取消的取消,该规范的规范。同城跨行取款手续费从2元提至4元看似小事,但个中道理切不可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