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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关怀”不能避重就轻 宁愿在空调屋里哭,也不愿在太阳底下笑
2010年7月22日 08:07 来源:嘉兴日报
   烈日当头,高温天气一天接一天。冒着酷暑、仍然坚守岗位的劳动者成了大家关心的对象。本月上旬,我省下发通知,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最高每人每月200元,最低130元,发放4个月。然而,据记者调查,我市不少一线劳动者没有享受到这样的待遇,由于制度没有强制性,相关部门目前还只能尽督促之责。

  “宁愿在空调屋里哭,也不愿在太阳底下笑”,这是网友们对酷暑难当的夸张表述,反衬出了夏日里的劳动者特别是那些在户外的、在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的辛苦,给他们送去清凉理所应当。现在我们有了更高的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理论上说是送给劳动者的清凉大礼,只是这大礼是否真正落到一线劳动者的口袋,还有待社会各界特别是用人单位的努力和诚意。

  令人遗憾的是,有些企业可能会给烈日下的工人一些解暑用品,如瓜果、茶水、防暑药品等,或是调整一下工作时间,并且美其名曰“高温关怀”,却并不打算按标准给工人发放清凉饮料费。毕竟,清凉饮料费的成本高,而解暑用品的成本低。企业之所以这样避重就轻,舍不得投入,在于我们的新标准没有强制性,一些企业并不怕这只“没有牙齿的老虎”。

  虽然我们不能立刻给制度安上“牙齿”,赋予其强制性,这可能还要等到若干年以后才能做到,但是,我们在这里依然要代表那些高温下的劳动者,呼吁所有的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清凉饮料费,让劳动者在烈日下能“体面地劳动”。

  清凉饮料不是一杯茶水,清凉饮料费也不是单位发点解暑用品就可以替代的。用人单位给夏日里的劳动者及时足额发放清凉饮料费,既是对特殊环境下劳动者的基本尊重,是给劳动者民生关怀的直接体现,也是用人单位凝聚人心、稳定职工队伍的需要。我们始终坚信,人心都是肉长的,真正关心员工的企业,最终会得到员工的拥戴和回报,才可能成为市场竞争中的“常青树”。何况在“民工荒”一波接一波的今天,员工用脚投票的时代业已来临。

  不避重就轻,不用小恩小惠做文章,而是货真价实地按规定给劳动者发放应有的各种福利、补贴,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清凉饮料费能否按时足额发放,完全可以作为一块试金石。

标签:高温 责任编辑: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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