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名牌产品”评选始于2001年,每年一次,评选的门槛越来越低,评出的“名牌产品”数量越来越多,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有493个、556个、856个产品获得名牌称号。到2008年,家喻户晓的“中国名牌产品”三鹿奶粉出事了,“名牌产品”评选遭到了社会舆论的强烈质疑,在任期间力推此项评选的原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质检总局于是停止了“名牌产品”评选,最后一批“中国名牌产品”名单停留在2007年。很多人都以为,人走政息,这项评选该终结了,媒体的“误读”其实就包含着这样一种希望。遗憾的是,质检总局并不打算就此收手。
三鹿奶粉并不是唯一出事的“中国名牌产品”,社会舆论也不是在三鹿奶粉事件之后才开始质疑、批评该项评选。人们质疑和批评“中国名牌产品”评选,总的来说是出于以下几个原因:其一,国外并没有政府机构主导的“名牌产品”评选,但并不妨碍索尼、可口可乐成为享誉世界的名牌,这说明,产品是否名牌、质量是否过硬应由市场和消费者说了算,而不应由行政力量说了算,行政力量评选“名牌产品”与市场经济理念不合,并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其二,“名牌产品”往往与“免检产品”相联系,这些光环往往会掩盖一些产品的质量缺陷,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三鹿奶粉便是一个典型;其三,“名牌产品”评选相当于拿政府的信誉为企业的产品质量作担保,一旦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将会损害政府信誉和公信力;其四,“名牌产品”评选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花钱买名牌”和权力寻租问题,助长了腐败行为。
实际上,呼吁停止“中国名牌产品”评选的不仅有普通民众、大众媒体,而且有很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只可惜言者谆谆,听者藐藐。2008年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虽然明确规定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但问题是,质检总局可以让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主持“名牌产品”评选,而我们知道,这个委员会其实是听命于质检总局的。
经济转型期的中国确实需要“名牌产品”,但如前所述,“名牌产品”应该由市场和消费者说了算,而无需政府部门评选。“名牌产品”泛滥,很多所谓的“名牌产品”人们闻所未闻,实际上消解了“名牌产品”的含金量。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门主持“名牌产品”评选存在很多弊端,与其实际成效相比是弊大于利的。这些弊端全国人民都知道,质检总局想必更是了然于心,却为何还要继续评下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