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工资方面专家介绍,工资指导线因其缺乏强制性,难以约束已经市场化了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企业或行业工会发挥应有作用,因为,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的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具有法律效率。
《实施意见》要求辖区企业行政和工会或职工方,根据近日出台的南京工资指导线向对方发出工资协商要约,重点协商企业各类人员的工资增长具体额度。《意见》同时明确,工资增长应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一线岗位倾斜,缩小企业内部工资差距;没有建立工会的中小企业,则应通过建立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按照工资指导线,落实职工工资增长。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处长巴坤亚说:“一线职工收入偏低是目前存在的普遍问题,我们希望通过整合劳动保障内部职能,来引导企业主动给员工加工资。”据悉,南京今年的工资指导线是: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其员工工资应该在上年度工资水平的基础上涨12%,效益好的企业涨幅不得超过20%,工资增长的下限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