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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职能部门合力 形成立体护校格局 我市校园安全实施意见出台
2010年5月15日 08:22 来源:嘉兴日报 俞佩忠 通讯员 曹兴兴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职能部门按照“党委政府推动、公安教育互动、学校社会联动”的方针,迅速行动,采取多项举措,共同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人、物、技联防

  提升防范系数

  《意见》指出,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大局的稳定。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摆上突出位置。在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上,要切实加强人防、着力强化物防、科学改进技防,不断完善制度防范,合力推进联防。

  每所学校(幼儿园)要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保安,有住校生的学校应配备3名以上专职保安,确保有2名保安人员同时在岗在位,并紧紧依靠广大师生和员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防范网络。

  在安防设备上,金属钝角钢叉、防割手套、辣椒水、橡皮警棍、防刺背心、警绳、头盔等必备防护器械各学校(幼儿园)要达到2套以上。校园围墙要设置攀爬障碍物,校园门口要设置醒目的有关外来人员登记、家长接送学生(幼儿)出示出入牌卡的提示牌。配备必要的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备器材,并在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防护设施或警示标志,防止发生意外人身伤害。

  在校园门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安装与公安110联网的应急报警器或紧急求助按钮,在校园围墙上安装周界报警器,并在校园内主要通道、围墙、宿舍区等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建立覆盖全校的安全信息化监控网络。

  在建立健全门卫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校园内部巡逻检查制度,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宿舍、饮用水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等一系列学校安全制度的同时,切实加强与当地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建立联防制度。在发生异常情况时警校双方整体联动,切实提高防范和应对校园突发事件能力。

  强化部门合力

  构筑立体护校

  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并由综治部门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幼儿园)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构筑起立体护校的安全网络。

  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平台作用,把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全市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指导、督促综治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学校(幼儿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公安部门要加快推进学校周边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特别是对学校周边的交通要道、人流密集区和事故易发地,要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在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公安部门要适当增加警力,提高巡防密度,加强对校园门口及周边的可疑人员的盘问和携带物品的检查,增强巡防威慑力;对治安相对复杂的校园及周边区域,要设立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加强日常治安管控,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良好。

  此外,司法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隐患排查;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的支持力度;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各类经营者和经营行为的整顿;文化部门要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综合治理作为文化市场管理的工作重点;规划建设部门要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内的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建筑物倒塌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事故。

标签:校园 责任编辑:俞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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