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大学生“村官”的逐年增加,西乌旗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制定出台《西乌旗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从工作职责、教育培养、管理考核等方面规范大学生“村官”行为准则,同时还制定目标承诺制、汇报问责制、谈心交流制、记《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制、请销假制等五项制度,强化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
按照五项制度要求,4月20日,西乌旗召开首次大学生“村官”汇报问责会,听取大学生“村官”2009年度工作汇报、存在问题和2010年工作思路,对2009年大学生“村官”工作进行逐一点评。大学生“村官”结合自身岗位和工作实际,提出2010年度岗位目标承诺,与苏木镇签订岗位目标承诺书,全旗14名大学生“村官”围绕畜牧业生产、牧区合作医疗、基本养老保险、基层政权建设等共提岗位承诺40余项,保证大学生“村官”有职又有责,为大学生“村官”的发挥作用搭建了有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