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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号释放 外资投资中国“升级”
2010年4月20日 10:04 来源:新华网
    从京沪津三地筹谋推出QFLP制度,到国务院近日公布利用外资新政,再到上海方面预计“国际板有望年内推出”,中国近期密集释放的政策信号,折射出中国利用外资之道正在“升级”:一方面“更新”投资标的,另一方面,拓宽及规范外资进入渠道。这些看似关联度不大的政策,其实都指向一个目标,中国如何打通国内国际资本市场,更好地利用外资推进中国经济转型。

    外资新政“伏笔”多

    1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根据经济发展需要,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我们最关心的就是投资领域的放宽。”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黎平告诉记者。受外商投资指导目录所限,即使拥有人民币和美元两种投资形式,但其旗下的人民币基金的实际掌控人还是海外资金,因此,英特尔在投资国内细分领域时,还是会被当作外资加以限制。

    受到这一问题困扰的不只英特尔,来自德同资本的一位投资人也对记者表示,德同资本在去年底成立的首个纯人民币基金,就是为了争取中外合资基金的“同等国民待遇”。

    眼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无疑将拓宽外资的投资标的,而即将试点的QFLP也将面临更大的投资空间。戈壁创投合伙人徐晨指出,这对境内外PE的竞争格局也将会有一定影响,尤其是在那些对境内外资金平等开放投资的行业领域。“比如一个行业是鼓励外商投资的,原来公司可能因为审批流程长而不愿选择外资PE投资;QFLP落实后审批流程可能加快,标的公司选择的余地更大。”他说。

    本报此前曾报道,即将试点的QFLP机制,将明确获批QFLP设立人民币基金可享受本土基金待遇,仅对投资项目所处行业有所限制。

    此外,在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方面,《意见》还提出,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稳步扩大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外主体范围。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在投资领域、方式、币种及退出机制等各方面,中国对待外商投资基金的态度正一步步放开,外资投资中国将获“升级”。

    研究外资的学者认为,此次外资新政,更多的是鼓励外资投资西部、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体现了中国政府推动经济转型的决心。

标签: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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