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去年市本级商品房(包括二手房)买卖量共33207户,其中6333户为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缴纳契税为1577万元。市地税局农税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政策调整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抑制刚性需求,而是对改善型购房及投资型购房收紧优惠。
据了解,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联合下发通知,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则暂减半征收契税,即税率为1.5%。
由于此前财税部门一直没有明确“首次购房”的概念,一些城市在执行这一政策的时候,往往将一方已有房产后再联名首次购房人买房的情况视作首次购房,放宽了政策的范围。购房者中也常见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但妻子、子女名下无房的,以夫妻、父子联名买房,以达到“首次”标准的类似情况。
“过去只要一方无购房记录都算‘首次’,调整后的政策不再以个人为单位,而是以家庭为单位,将首次购房和二套房的定义作了清晰的区分。”市地税局农税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该通知看,今后两人或多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这套房子,对其中任何一位购房者来说,都必须是唯一一套住房,否则就不能享受1%契税税率优惠。
以一套面积80平方米、总价80万元的房子为例,买家不属于“首次购房且唯一的一套住房”的情况,按此前契税优惠政策,买家应缴纳的契税有可能为80万元×1%=8000元,去掉地方财政补贴8000元×80%=6400元,实际支出1600元;而契税优惠收紧后,买家应缴纳的契税为80万元×1.5%=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