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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收紧 已购房不能享受优惠
2010年4月7日 07:56 来源:嘉兴日报 汪 莹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可以享受1%契税优惠税率”,这一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已经开始收紧。记者昨天从市财政局农税中心了解到,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据统计,去年市本级商品房(包括二手房)买卖量共33207户,其中6333户为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缴纳契税为1577万元。市地税局农税中心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政策调整的目的显然不是为了抑制刚性需求,而是对改善型购房及投资型购房收紧优惠。

  据了解,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联合下发通知,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于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则暂减半征收契税,即税率为1.5%。

  由于此前财税部门一直没有明确“首次购房”的概念,一些城市在执行这一政策的时候,往往将一方已有房产后再联名首次购房人买房的情况视作首次购房,放宽了政策的范围。购房者中也常见丈夫名下有一套房,但妻子、子女名下无房的,以夫妻、父子联名买房,以达到“首次”标准的类似情况。

  “过去只要一方无购房记录都算‘首次’,调整后的政策不再以个人为单位,而是以家庭为单位,将首次购房和二套房的定义作了清晰的区分。”市地税局农税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该通知看,今后两人或多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这套房子,对其中任何一位购房者来说,都必须是唯一一套住房,否则就不能享受1%契税税率优惠。

  以一套面积80平方米、总价80万元的房子为例,买家不属于“首次购房且唯一的一套住房”的情况,按此前契税优惠政策,买家应缴纳的契税有可能为80万元×1%=8000元,去掉地方财政补贴8000元×80%=6400元,实际支出1600元;而契税优惠收紧后,买家应缴纳的契税为80万元×1.5%=12000元。

标签: 责任编辑: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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