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代表建议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要转换观念和制定科学规范的制度,还必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为此,区人大常委会结合秀洲实际,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工作机制,保障建议办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尤其是在建立健全领办机制的基础上,制定了区人大代表重点建议意见督办制度。在政府领办和常委会督办过程中,要求承办单位积极与代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沟通。2009年,区人大常委会7名主任、副主任分别重点督办了7件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内容的代表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督办方法,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一方面,通过工作评议促进督办,另一方面,区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事关全局、群众普遍关心和有重大影响的代表建议,建立专门班子专题督办。据介绍,区人大常委会还采取定期督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办理情况一抓到底、跟踪督办。各承办单位也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办理制度,建立健全责任制,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取得较好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在督促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督办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在具体督办中,切实尊重和维护代表的履职权利,了解掌握代表建议意见的真实意图,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解决落实率,尽心尽力地办理落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在办理“加大薄弱学校改造经费补助力度的建议”过程中,区政府根据常委会督办的要求,制定了《三年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列为惠民实事工程,全年安排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0万元,极大地改善了全区中小学的基础设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