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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谱的房价数据为何匆匆公布 70大中城市房价平均涨幅仅区区1.5%
2010年3月1日 08:25 来源:嘉兴日报 符慕欣(上海)
   上周末,国家统计局突然公布国内去年全年的房价涨幅统计,称去年国内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平均涨幅只有区区1.5%,其中新建住宅上涨1.3%,二手房上涨2.4%,房屋租赁价格则不涨反降,降幅为0.6%。

  令国家统计局尴尬甚至始料不及的是,两天后,温家宝总理在新华网与网友网聊时承认去年房价上涨过快,“造成群众不满”。并表示“群众的心情我非常理解,我也知道所谓蜗居的滋味”。

  试问国家统计局,倘若去年全国房价涨幅真的只有区区1.5%,温总理还有必要就房价“造成群众不满”表达婉转的歉意么?

  为统计而统计、为公布而公布的房价数据必然引起群情激愤。于是,国家统计局立即被舆论唾沫所包围,新浪网的民调结果显示,94%的网友认定此数据严重失实。

  没辙,国家统计局选择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没有按惯例选择新华社)低调地回应质疑。辩称“所公布的去年房价涨幅和民众感受有差距,主要是时间因素造成的,去年国内房价呈现前低后高趋势,年初惨淡,年尾红火,因此综合全年数据并不是很高。”

  说这段话的是国家统计局下辖事业机构“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的副主任潘建成。懂点“门道”的读者一看立即就能明白,严格意义上讲,潘建成并非国家统计局的行政官员,既然全年房价只涨1.5%的数据由国家统计局发布,当该数据被舆论痛斥为严重失实时,回应质疑就不该由潘建成出面,因为这样显得极不严肃——当然,这不可能是国家统计局考虑欠周,恰恰是一种自以为精明的刻意安排,似乎选择潘出面能留有更大的回旋余地。

  需要强调的是,国内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年度及月度统计监测及数据,从2005年“降生”起就很不靠谱:2006年5.5%,2007年7.6%,2008年6.5%,2009年1.5%。照此计算,从2006年到2009年的四年间,国内房价累计涨幅不超过30%,而事实上,这四年恰恰是国内房价疯涨期,最保守的估计,这四年国内房价至少翻了一番——凭什么睁眼说瞎话糊弄老百姓呢?

  对于去年全国的房价涨幅,社科院、中国房地产商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住建部等机构都有研究结果公布,涨幅都在20%至30%之间,唯独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只有区区1.5%。

  实际上,国家统计局此前按月公布的全国房价数据显示:2009年前11个月,全国累计销售商品房7.5亿平方米,实现销售额3.6万亿元,分别增长53%和86.8%,销售额增长比销售面积增长快了33.8个百分点。再引用2008年前11月的同口径数据,央视请业界人士作对比计算出,2009年前11个月全国房价平均涨幅超过22%。2009年堪称改革开放以来房价上涨最疯狂的一年。

  明知修饰数据必然漏洞多多、洋相百出,那么,国家统计局为何赶在3月份之前,匆忙公布如此“自取其辱”的房价数据?各位读者不妨细加品味,自行解读。

标签:房价 责任编辑: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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