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环境税“目前还处在研究阶段”是一个好消息。因为,一方面,即使相关部门已就征收机动车环境税达成共识,也并不意味着大多数民众予以认同,而增加任何税种,不仅要征求老百姓的意见,而且要经过必要的立法程序,甚至要由全国人大审议批准;另一方面,既然“还处于研究阶段”,就意味着我们可以自由发表看法,或赞成或反对。
该不该对机动车征收环境税,需要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来分析。从理论层面看,机动车造成了环境污染,且是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对机动车征收环境税是师出有名的——尽管征收环境税并不能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
但从现实层面看,着眼于机动车现有税费负担,增设环境税则并非理所当然。原因在于,我国对机动车所征收的税费已经非常多、非常重,在此基础上开征环境税,就会造成税费叠加,甚至涉嫌重复征税,让机动车难堪重负。
资料显示,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的汽车税收为5至6种,而中国汽车税费达20多种,有的地方多达40多种。车辆购置阶段所缴税费占车价的比重,美国平均为4%,日本为6%至11%,德国为14%,中国则为30%至35%。有的城市还收取牌照费,有的地方则有新车检查费、车辆移动证费、工商验证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在车辆使用阶段,除了燃油税,我国的机动车要缴纳车船税、车辆管理费、停车费,而包括交强险在内的车辆保险费居高不下。尤其是,我国的过路费、过桥费并没有因为燃油税改革而取消,路桥费成为车主的一笔沉重负担,再加上很多城市收取进城费,可以说,机动车所要缴纳的税费多如牛毛。
所以,单看征收机动车环境税,似乎是合理的,但联系到我国机动车既有税费负担,征收环境税的合理性就大为可疑。广大车主们一定会质问:我们缴纳了那么多税费,为什么不能将其中一部分用于环保呢?所缴税费都用在了哪里,用途是否正当合理?如果非要征收机动车环境税,那么前提是规范既有的机动车税种及税率,并清理多如牛毛的不合理收费——这样的要求显然是合情合理的。
应该看到,税费负担过重会抑制汽车消费,阻碍汽车产业发展。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产销两旺、逆势上扬,对经济复苏起到了关键性支撑作用。还应该看到,汽车产业发展对于拉动上下游产业复苏、增加政府税收、增加就业岗位,同样是功莫大焉。如果我们不是着眼于税收增长,而是着眼于机动车总体税费负担和汽车产业发展,那么该不该对机动车征收环境税,就是一个很容易判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