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于《暂行办法》,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有所提高;相比于《实施意见》,嘉兴财政补贴的力度明显大于其他地区。”潘嘉荣说,在政策的制定上,力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而且充分体现了“早参保早受益”。
政府补贴全省居首
“按照《办法》,如果我今年参保,要缴多少钱?”这是许多人心头的疑问。潘嘉荣的回答是,个人缴费标准仍然维持老办法,也就是仍以上年度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两者之和的平均数为缴费基数,按8%的缴费比例确定三档绝对额缴费标准,2010年分别为920元、1360元、1800元。但是,在选择缴费中还是有细微变化的。《暂行办法》规定,农村居民在三档缴费基数中可任选其中一档,城镇居民只能选择后两档。从今年开始,不论是有地居民还是无地居民,均可在三档缴费标准中选择缴费。城镇居民多了一个选择。
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可同时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与其他地市相比,2010年,有地、无地居民按3%给予缴费补贴分别为146元、474元,平均高于目前全省最高标准。
养老待遇有所提高
我市将严格执行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对养老待遇计发的刚性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养老待遇调整为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缴费账户与缴费补贴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这就好比在职员工的收入由基本工资、奖金和工龄工资三个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都是《办法》里的新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为60元。
从《暂行办法》到《办法》的出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养老待遇明显有所提高。《暂行办法》根据精算,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并办理领取手续的参保人员,养老金月标准的计算公式是: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与补贴账户储存额本息之和再除以156。而《办法》里的养老金月标准的计算公式是: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与补贴账户储存额本息之和再除以139,分母的缩小代表着城乡居民的养老待遇有所提高。
对于高龄老人来说还有一个好消息。《暂行办法》规定的养老基本生活补助标准为:70周岁到89周岁的老人,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8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补助50元;90周岁(含)以上的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150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补助90元。
《办法》则提出,从2010年1月起,原养老基本生活补助调整为基础养老金。符合一定条件只享受基础养老金或原享受养老基本生活补助的有地、无地居民,年满70周岁起,每月分别增加10元、40元养老金补贴,基础养老金加养老金补贴每月分别达到70元、100元。符合享受养老金补贴的所有人员年满90周岁起,有地、无地居民每月分别再增加30元、60元养老金补贴,基础养老金加养老金补贴每月分别达到100元、160元。基础养老金加养老金补贴相比于原养老基本生活补助也有明显提高。
年满60周岁可拿养老金
60岁左右的人尤其要注意研究新政策。2010年起,将没有“一次性缴费”这项政策。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均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原来采取一次性缴费的人,按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不满60周岁的,必须参保缴费才能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距领取养老金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到达60周岁时允许补缴,年补缴额按不低于当期最低缴费标准缴纳,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2009年年底前已按《暂行办法》规定参保缴费未享受养老金待遇或2010年及以后新参保人员,应当按《办法》规定参保缴费。2010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的,按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2009年年底前已参保缴费未满15年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允许其在2009年年底前一次性补缴满15年,也可不补缴,2010年1月起按《办法》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
2009年年底前已按《暂行办法》规定参保或2010年及以后新参保人员,且系1995年1月8日前具有本市户籍或已在本市居住生活满30年(政策性移民迁入本市不受限制),未享受其他各类养老保险(障)、养老专项定期补助(保障)的,年满65周岁起,在按规定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有地、无地居民每月分别增发10元、40元养老金补贴,基础养老金(60元)加养老金补贴每月分别达到70元、100元。
《暂行办法》虽然可覆盖城乡居民,但是不参保又无社会养老保障的城乡居民在60周岁到70周岁间依然没有养老保障。《办法》规定,凡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退(离)休(职)待遇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10年1月1日前已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均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参保人员死亡后
发放丧葬费补贴
不少人会担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参保,刚到60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死亡了,以前缴的养老保险岂不白缴了?其实不然,《暂行办法》和《办法》都考虑到了这一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含参保缴费人员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办法》不仅保留了以上规定,而且保留了我市已实行的宽于省政府文件规定享受一次性丧葬费补贴的范围。规定制度覆盖人员死亡之后,其直系亲属或者有关人员凭统筹地殡仪馆出具的证明材料,领取一次性丧葬费补贴,补贴标准为其死亡时我市基础养老金的20个月金额(叠加享受待遇人员不能重复领取,但可按就高原则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