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廉江规定干部摆宴10桌以上将免职查办
2010年1月2日 07:39 来源:广州日报 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郑基雄、戚照
“副股级及其以上干部摆宴席超过10桌,或利用婚丧喜庆之机敛财的,一律先免职后查处!”这是昨天廉江市纪委颁发的《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紧急通知》的一项硬性规定。
该份《通知》要求,要严格控制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范围,党员、干部操办结婚、死亡、晋升、升学、参军、乔迁、出国(境)、生日、子女或孙子女满月等婚丧喜庆事宜,宴请要严格限制在亲朋戚友范围,规模要控制在10桌(含10桌,或100人)以内。
同时,严格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如喜庆事宜须提前3天以上,丧事须提前1天以上申报,事后7天内向备案单位报告实际操办情况。申报时,当事人须填写《党员干部重大事项(宴请)申报表》,说明操办有关事宜的时间、地点、邀请范围及人数、宴请标准、使用车辆、是否收取礼金等。副科级及其以上干部报市委党廉办备案,并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廉江市纪委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违反本规定的党员、干部或职工,责令退赔、收缴礼金上缴国库、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其中副股级及其以上干部摆宴席超过10桌,或利用婚丧喜庆之机敛财的,一律先免职后查处。
标签:广东 责任编辑:朱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