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的金额
2009年11月4日 11:31
按《公积金提取需提供材料》中所提到的十七种提取类型,所提取的金额有所不同:
1、属于第(一)到(六)种原因提取的,可提取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申请提取时上一个月的存储余额,且以所购住房总价为限;
2、属于第(七)至(十三)种原因提取的,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3、属于第(十四)种原因提取的,可提取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千位,且以贷款余额为限;
4、属于第(十五)种原因提取的,提取金额以所支付的房租为限;
5、属于第(十六)、(十七)种原因提取的,提取金额以所支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为限。
来源:
嘉兴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
编辑:
夏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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