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
2009年11月4日 10:25
一、不得高于房屋总价确定的贷款限额: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为所购住房总价的70%,(其中全装修房、精装修房为50%,90M2(含)以下最高可贷80%);购买二手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为所购住房总价(成交价与评估价取其低)的70%。
二、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包括配偶及房屋共有人,下同)住房公积金月缴交工资基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贷款限额=借款人及配偶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工资基数之和Χ还贷比例(目前为40%)Χ贷款月数。(二代人共同购房按公式分别计算再相加)
三、不得高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最高限额:凡夫妻双方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户最高贷款限额为35万元;凡单方或单身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户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
来源:嘉兴住房公积金中心 作者: 编辑:夏一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