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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设“欠薪保障费”
2009年10月28日 08:43 来源:人民网 邓圩
     用人单位欠薪,员工可以申请欠薪保障费垫付。”广东发布《广东省欠薪保障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提出要该省企业和民营机构缴纳欠薪保障费,预防恶意欠薪。

  按照《规定》,欠薪保障费来源包括:(一)用人单位缴纳的欠薪保障费、滞纳金;(二)垫付欠薪款项的追偿所得;(三)财政补贴;(四)合法的社会捐赠、利息等其他收入。据了解,目前广东注册的企业约有120万家,实施欠薪保障金制度后,每年大约可筹集8亿元左右。

新闻链接:

  44家恶意欠薪建筑企业被禁入江苏 

  委员:用刑法严惩恶意欠薪

  河南:高速公路建设企业 恶意欠薪将踢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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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责任编辑:张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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