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是怎么核算出来的
针对不同行业的资料状况,利用多种方法核算行业增加值
核算季度GDP与核算年度GDP的最大差异在于所掌握的基础资料不同。核算年度GDP(在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阶段)时,核算人员能够获得比较全面、可靠的基础资料,因此,可以采用国际规范的核算方法核算各行业增加值。大体上讲,农业和规模以上工业(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采用生产法核算增加值;规模以下工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采用收入法核算增加值。然而,在核算季度GDP时,能够获得的基础资料相对较少,特别是第三产业,由于时效性的原因,几乎拿不到任何财务资料,所以也就很难直接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核算各行业增加值及GDP。基于这种实际情况,就要想办法建立行业增加值与行业进度业务指标的相关关系。例如,利用上一年度某一行业增加值的发展速度与该行业高度相关的业务指标的发展速度之比作为换算系数,将这一换算系数用于季度行业增加值核算。对某些行业,也采用计量经济模型方法核算其增加值。目前,核算季度GDP分16个行业,在每个行业之下,又按不同活动细分。核算时,从每个活动入手,由活动到行业,再由行业增加值生成GDP。在推算行业增加值时,除了使用统计系统的专业统计资料之外,还用到了大量的部门资料和行政记录。
部分行业的价格指数需要根据行业活动特点生成
GDP总量通常是现价的,即按当年价格核算的GDP。除此之外,还要核算不变价GDP,以此计算GDP的增长速度或发展速度。在核算不变价GDP时,要找到与之对应的价格指数。由于部分行业很难找到直接对应的价格指数,或很难用单一的价格指数来反映其价格变化,因此,实际核算时,需要根据行业活动特点,组合成对应行业的价格指数。比如,银行业的价格指数是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以及存贷款利率指数等组合而成的;房地产开发业的价格指数是用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房屋租赁价格指数、土地交易价格指数等组成的;建筑业价格指数是用建筑安装工程价格指数和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指数合成的。
对核算中出现的异常值要做适当调整
核算GDP所需的基础数据相当多,仅国家统计局报表中就有3000多个指标与GDP核算有关。目前条件下,由于基础统计数据质量不是很高,核算中常常遇到一些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统计数据。在这种情况下,核算人员首先要了解数据异常的原因。比如,有的是调查范围发生了变化,有的是指标口径有了变化,有的是基期对比数据调整了,有的是统计方法变了。另外也有数据统计错了,或汇总出了问题。凡是遇到基础数据异常的情况,核算时,都要在了解原因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调整,这也是国际上核算GDP的普遍做法。
季度GDP不是一锤定音,要随着年度GDP的修订而修订
根据不同时间上获取核算GDP基础数据的状况,同一个年度GDP要核算三次,第一次是依据进度统计资料核算,形成GDP的初步核算数,通常在次年1月底前发布;第二次主要依据专业统计年报资料核算,形成GDP的初步核实数,这是年度GDP的第一次修订数,于次年9月在《中国统计年鉴》上公布;第三次主要依据专业统计年报和部门会计、财政决算等资料核算,形成GDP的最终核实数,这是年度GDP的第二次修订数,于隔年5月和9月在《中国统计摘要》、《中国统计年鉴》上公布。每当年度GDP修订后,要同步修订同一年的各季度GDP数,即对季度GDP做基准化处理。因此,同一个季度的GDP也至少要算三次,第一个是初步核算数,第二个是初步核实数,第三个是最终核实数。(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司长彭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