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要闻关注
精神文明建设大事记
2019年9月17日 17:09 来源:秀洲新闻网 秀洲区文明办

  一、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文明村(镇)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认真办好农村俱乐部和搞好职工、农民教育,1984年1月建立嘉兴市郊区文明村镇建设委员会,5月建立嘉兴市郊区文明村镇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区部署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12月调整嘉兴市郊区文明村(镇)建设委员会成员。嘉兴市郊区文明村镇建设委员会自1984年成立以来,由于各种因素,成员变化很大,为切实加强全区的文明村镇(单位)建设,1986年4月调整嘉兴市郊区文明村(镇)建设委员会成员。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区的文明村镇(单位)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顺利发展,1987年9月调整充实郊区文明村镇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成员。

  1989年6月原郊区“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改名为郊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嘉兴市郊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1994年8月,郊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改名为郊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简称文明委),下设办公室(简称文明办),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具体组织开展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嘉兴市郊区文明村(镇)建设委员会、嘉兴市郊区“评三户、创新风”活动委员会同时撤销。

  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1990年8月、1992年9月、1993年8调整嘉兴市郊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根据省、市委的指示及工作需要,1994年8月郊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更名为郊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简称文明委),并适当调整充实部分成员。文明委下设办公室(简称文明办),具体组织开展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嘉兴市郊区实施<浙江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纲要(1993-2000)>意见》,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采取各种措施,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不断提高我区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以适应、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1995年9月成立嘉兴市郊区精神文明建设基金会。1996年4月调整嘉兴市郊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成成员。为切实管好、用好区精神文明建设基金,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9月建立嘉兴市郊区精神文明建设基金管理委员会。

  鉴于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1998年1月调整嘉兴市郊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成成员。1999年郊区更名为秀洲区,郊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随着更名为秀洲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2000年10月调整区级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保留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成成员。

  根据《嘉兴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实施意见》和民政部对社区建设的工作要求,为加强我区社区建设工作,加快市本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进程,2001年1月成立秀洲区文明城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兼任。负责文明城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的制订与实施,并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文明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同时,组织区机关有关部门联系参与社区共建工作。

  因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2002年4月调整秀洲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2003年5月调整秀洲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任由区委书记担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同时调整区精神文明建设基金管理委员会。2005年8月调整充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

  2007年5月调整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和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不再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另设专职人员,高配副科级。同时调整区精神文明建设基金管理委员会,区精神文明建设基金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2008年4月调整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调整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和区精神文明建设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成员。为促进各成员单位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2008年12月区文明委印发《秀洲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009年5月调整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和区精神文明建设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组成成员。

  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1.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主题活动

  ▲制定实施意见自1981年开展第一个文明礼貎月活动到今年已有十载。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990年2月决定在全区部署开展一次自上而下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十年理论研讨活动。1994年9月区委印发《嘉兴市郊区实施浙江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纲要意见》。1995年1月区文明委部署《嘉兴市郊区实施<浙江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纲要>意见》有关任务分解方案。1997年1月印发《嘉兴市郊区(1996-2010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为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省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区委五届四次全会扩大会议确定的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1999年12月印发《嘉兴市秀洲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意见(2000-2010年)》。

  讲文明、树新风 1990年3月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学雷锋活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学习雷锋活动的意义,把三月份作为“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月,使群众性学雷锋活动有一个新的起点。1997年8月区文明委部署在全区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印发“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文明委第一次全体会议讲话精神,集中力量办好作用大、影响大、让群众满意的实事,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更加扎实、深入地开展,为党的十五大召开创造良好的氛围,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建良好的环境。这次活动要达到的主要目标:集中解决文明言行、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交通秩序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这些方面有明显改善,使公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水平有所提高。1999年12月3日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做好节日社会治安和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采的文体活动;提倡科学进步,反对封建迷信;提倡移风易俗,反对陈规陋习。2000年9月组织开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愚昧》科普图片巡回展活动。

  ▲我为南湖增光辉 1990年7月部署在全区广泛深入开展“我为南湖增光辉”活动,并建立嘉兴市郊区“我为南湖增光辉”活动领导小组。“我为南湖增光辉”活动是对全区党员、干部和群众普遍进行党的历史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的一项有重要意义的政治教育活动,也是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一个具体行动。通过教育,增强党性、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原动力和创造力,激发爱党、爱社会主义、爱嘉兴的革命热情,为嘉兴两个文明建设增添新的光辉;并通过捐款集资,兴建南湖革命纪念馆,实现全区人民的共同心愿,缅怀前辈,教育后代,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活动时间:一九九0年六月至一九九一年七月。2001年4月部署开展“做文明嘉兴市民展南湖儿女风采”教育活动。抓教育、强素质、树形象、创环境,促进“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为南湖增辉,为嘉兴添彩,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迈步新世纪、建设新秀洲打下扎实的基础。

  ▲公民道德建设 2001年12月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把宣传贯彻《纲要》作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与学习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宣传思想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第一信号,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扎实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征订《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宣传图片,配合各地各单位学习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02年,召开公民道德教育座谈会;组织开展公民道德知识竞赛;举办公民道德建设培训班。4月区文明委印发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根据《纲要》提出的要求,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结合各自实际,将这些内容具体化、规范化,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道德教育,使之成为人们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2003年3月召开公民道德建设座谈会,表彰了2002年度“十佳职业道德标兵”。为纪念《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印发两周年,2003年9月召开公民道德建设座谈会。2004年9月搞好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召开第二个公民道德宣传日座谈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着力推进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2006年9月在第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9月20日)来临之际,各地、各部门集中组织开展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系列“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2007年9月印发关于开展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的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尚,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9月20日)期间,全区集中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活动。

  百城万店无假货 2003年6月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以“争创国家级文明城市、全力打造信用秀洲”为主题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2004年2月公布2003年度“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点。2004年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推进商品明码标价和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依法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4月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一条街”创建工作。12月公布2004年度“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一条街。

  ▲知荣辱、讲文明、提素质 2006年4月区委印发关于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践行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为切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深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5月在全区范围内贯彻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建设年”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打造“人文秀洲、画乡新区”的目标,大力实施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建设年”活动,不断深化思想道德建设,为“五城联创”和实现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目标奠定扎实的基础。5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知荣辱、讲文明、提素质”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知荣辱、讲文明、提素质”主题活动。以纪念建党85周年和实施“文明礼仪建设年”,提升文明素质工程为契机,以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为主线,扎实推进“知荣辱、讲文明、提素质”社会主义荣辱观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发全区人民干在实处、开好新局的热情。

  ▲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 2007年12月部署“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活动,举办秀洲区“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启动仪式。为更好地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从严查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展示我区新型城区的风貌和整体文明程度,推进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进程,从2007年12月29日至2008年2月28日,在全区2个街道范围内开展“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专项活动。2008年7月组织收看全国“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礼仪知识电视竞赛,加强礼仪知识的养成教育。为积极配合市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开展了“文明督导员”和以“周末文明劝导日”为主的文明出行志愿者活动,2008年12月区文明委表彰了秀洲区优秀文明督导员、优秀组织者、优秀组织单位和“周末文明劝导日”优秀组织单位、十佳优秀志愿者。为了进一步推进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活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2009年7月部署在全区大力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系列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重点开展10项宣传教育实践活动。8月组织机关干部参与迎国庆“文明出行”大劝导活动。为广泛发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活动,12月部署开展“文明激情广场”系列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的浓厚氛围。2010年部署开展“迎世博、迎省运、讲文明、树新风”八大系列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及开展2010年迎世博迎省运讲文明树新风“三五”集中行动。围绕弘扬社会文明风尚、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城乡环境等目标任务,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广泛开展窗口文明服务、综合环境整治、文明出行、志愿服务、爱国歌曲大家唱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等活动,努力在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方面取得实效,为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浙江省第十四届体育运动会和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氛围。

  ▲秀洲阅读节 2008年4月区文明委部署举办首届秀洲阅读节活动。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倡导全民阅读,营造学习氛围,提升全民素质,深化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区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区文明委工作部署,决定今年在全区举办首届秀洲阅读节。活动主题:阅读,让秀洲更和谐。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群众性阅读活动,引导市民培养阅读兴趣、提高阅读热情、形成阅读习惯,营造阅读求知、阅读明理、阅读成才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和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赶超发展提供充分的智力支持、良好的人文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4月17日举办首届秀洲阅读节开幕式,12月25日举办首届秀洲阅读节闭幕式暨经典诗文诵读展演活动,表彰2008首届秀洲阅读节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专题活动。2009年6月区文明委印发关于举办第二届秀洲阅读节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学习型社会,提高全体市民文化素养,进一步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城市文明程度,推进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决定在全区举办第二届秀洲阅读节。活动主题:“与书香作伴,与文明同行”。7月3日举办第二届秀洲阅读节开幕式暨“阅读伴我成长”暑期读书活动启动仪式。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秀洲阅读节总结表彰会暨阅读节专题讲座,表彰第二届秀洲阅读节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专题活动。4月20日区文明委印发关于举办第三届秀洲阅读节的通知。2010年举办第三届秀洲阅读节活动。活动主题:“与书香作伴,与文明同行”。活动宣言:阅读,让生活更美好!活动达到五个目标:一是进一步推进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型城市建设;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区镇村图书馆建设;四是进一步推进“文明素质工程”的实施;五是进一步打造“阅读节”这一知识传播品牌。4月23日在浙江禾城合作银行11楼大会议室举办第三届秀洲阅读节暨机关干部读书月活动启动仪式。

  我们的节日 2009年4月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端午”主题活动。为更好地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引导人们进一步了解端午、认同端午、喜爱端午、过好端午,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良好氛围。7月部署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2010年5月举办秀洲区“和谐融入”工程建设暨第七届“歌舞新家乡”才艺擂台赛活动。进一步激发我区新居民建设第二故乡的热情,不断丰富新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深化新居民“和谐融入”工程,推进新居民文明素质工程建设,加强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10月部署在重阳节期间开展尊敬老人、孝敬老人活动。引导人们真心关爱老人、热心服务老人,使敬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自觉行动,促进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的社会文明风尚形成。12月部署开展“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为大力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健康发展,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元旦春节节日氛围。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线,以扶老助残、文体娱乐、环境秩序、平安健康为重点,组织动员志愿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区上下形成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喜人景象。

  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2004年9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重点,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基础,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遵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培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全国第三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来临之际,2005年9月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汇报会。听取目标任务分工部门所承担的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推进建议的汇报和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2007年9月成立秀洲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加强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力度,增进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9月13日召开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阶段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9月14日区文明委印发《2007年下半年秀洲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意见》。从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兴办好事实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2009年10月制定《秀洲区2009-2014年“春泥计划”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全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帮护农村未成年人,努力为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决定在我区部分行政村开展“春泥计划”试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力争用五年时间实现“春泥计划”全覆盖。积极探索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方法、新途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突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点,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农村未成年人的基本文化权利,进一步在农村加强校外教育、净化社会环境、提供优质文化服务、健全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为农村未成年人营造健康、快乐、安全的良好成长环境。10月24日在洪合镇新王桥村召开实施“春泥计划”工作现场会。切实加强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帮护未成年人,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推进全区“春泥计划”的全面实施。

  3.道德模范先进典型

  ▲积极分子评选为了总结成绩和经验,表彰先进,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推进我区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1997年2月和1998年1月分别评选和表彰1996年度和1997年度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优秀组织者和积极分子。1997年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精心设计精神文明活动载体,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深入开展“做文明公民、兴文明家风、建文明单位、创文明城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了一批先进人物,有力地推进了我区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系列十佳评选 1998年和1999年在全区开展系列十佳评选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通过系列十佳评选活动,树立各条战线的先进典型,在全区上下形成一个学习先进、弘扬先进、同心同德、合力兴区的良好局面,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推进两个文明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评选活动分为:十佳厂长经理系列,十佳农业产业化示范户系列,十佳私营企业纳税大户系列,十佳城镇建设工作者系列,十佳科技工作者系列,十佳人民满意公仆系列。

  ▲英模事迹巡讲 2000年3月组织徐斌二级英模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向徐斌同志学习的决定》精神,学习和弘扬徐斌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勇于进取,乐于奉献的思想品德和高尚情操,组织徐斌二级英模事迹报告团赴机关、镇乡和有关学校巡回演讲。要把学习徐斌同志的活动与贯彻学习邓小平理论相结合,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与深入开展“三讲”教育活动相结合,大力弘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与提高青少年学生的素质教育相结合,培育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与“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实现全年的目标任务相结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为推进我区的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职业道德标兵为认真贯彻江总书记提出的“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落实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进一步弘扬职业道德文明新风,2002年6月部署在全区开展“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讲职业道德、尽职业责任、守职业纪律、精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教育和评选活动,树立各条战线的先进典型,在我区形成新型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风尚,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深化“新城建设年”活动,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的实现。通过广泛深入的教育活动、自下而上的评选和系统的层层筛选,涌现了一批职业道德标兵。2003年2月表彰了2002年度区十佳职业道德标兵。

  ▲道德模范典型自2001年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大力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教育和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讲文明、爱嘉兴、学先进、创一流蔚然成风,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道德模范,有力地推动了新形势下的道德公民建设。为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2007年9月市文明委表彰了嘉兴市首届道德模范,秀洲区张康杰被授予见义勇为模范。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进一步推动向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使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更好地走进百姓心中,形成人人学习模范,个个争当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2008年8月15日举办嘉兴市道德模范巡讲展示“十场?七进”活动秀洲区专场报告会。2009年6月部署认真做好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群众投票和学习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嘉兴市第二届道德模范推荐工作。充分利用本次推荐工作发现和宣传一批身边的道德典型,大力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宣讲、关爱行动,不断涌现道德典型,唱响时代主旋律。8月28日部署认真做好嘉兴市第二届道德模范投票工作。9月14日市文明委表彰嘉兴市第二届道德模范,秀洲区嘉兴蓝特光学有限公司总经理徐云明被授予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2010年5月11日举办嘉兴市道德模范秀洲区巡讲报告会。为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市文明办组织全国、省、市三级道德模范到我区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活动。

  ▲道德模范慰问 2010年2月部署做好春节期间道德模范慰问工作。春节即将来临,为充分体现党委、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怀,形成全社会学习道德模范、关心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对辖区内各级各类道德模范尤其是嘉兴市道德模范的慰问工作。春节期间,要组织走访慰问辖区内的各级道德模范,送去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爱。做好调查摸底,了解区内各级道德模范的生活现状,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开展帮扶活动,帮助解决道德模范的实际困难。

  ▲先进事迹学习 2010年3月区委印发关于向俞文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的决定。3月26日区文明委印发关于广泛开展向俞文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向俞文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的决定》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俞文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弘扬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通过开展向俞文华同志先进事迹学习活动,进一步弘扬社会新风正气,营造良好道德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鼓舞和激励全区人民凝心聚力,争先创优,加快推进秀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赶超发展。

  ▲中国好人榜为做好全国新一轮道德模范评选准备工作,2008年9月组织中国文明网“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投票工作。2010年6月和8月组织开展“中国好人榜”学习投票活动。近年来,我区积极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涌现出了一批身边好人、平民典型。今年洪合镇个体经营户俞文华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在全区学习传诵,掀起了向俞文华先进事迹学习的热潮。俞文华同志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与肯定,经区、市、省文明办推荐,俞文华同志入选为由中央文明办主办、中国文明网承办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中国好人榜”6月“见义勇为好人”候选人。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本次学习投票学习宣传一批身边的道德典型,大力开展道德模范事迹宣讲、关爱行动,不断涌现道德典型,唱响时代主旋律。继6月俞文华入选为“中国好人榜”后,洪合镇新美村毛建飞又登上“中国好人榜”8月“助人为乐好人”候选人光荣榜。毛建飞4年献血24次近20000毫升,今年3月又成功捐髓救助一名白血病患者,其助人为乐的先进事迹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关注与肯定,经区、市、省文明办推荐,毛建飞同志入选为由中央文明办主办、中国文明网承办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中国好人榜”8月“助人为乐好人”候选人。

  ▲首届“画乡骄子” 2010年9月开展首届“画乡骄子”评选活动。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展示我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推动秀洲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首届“画乡骄子”评选活动。评选宗旨:通过深入挖掘平凡人物的感人事迹,让市民在感动中获得丰富的精神财富,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激发热爱秀洲、建设秀洲的主人翁意识,推动秀洲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定位于普通公民中的先进典型,体现真实性和示范性。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从群众中推选先进典型,让奉献的人得到社会尊重,让平凡的人成为“明星”。9月21日召开首届“画乡骄子”评选活动工作部署会议,做好首届“画乡骄子”推荐工作。10月14日召开区首届“画乡骄子”评选委员会成员会议,商议有关评选工作。11月24日印发关于做好首届“画乡骄子”推荐工作的通知。12月10日召开首届“画乡骄子”评委会会议,审议确定首届“画乡骄子”人选和提名人选。12月31日区文明委表彰秀洲区首届“画乡骄子”。为进一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我区今年开展了首届“画乡骄子”评选活动。经各地推荐、区评选委员会评审、群众投票、区有关部门审核、公示等程序,区文明委决定授予来乐春等10名同志为秀洲区首届“画乡骄子”,授予毛建飞等10名同志为秀洲区首届“画乡骄子”提名奖。希望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保持先进性,继续发挥道德模范表率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好“画乡骄子”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兴起学习道德模范的新高潮,为建设魅力画乡、和谐秀洲建功立业。

  三、群众性精神文明系列创建活动

  1.文明村创建

  文明村创建始于1984年。1985年2月区委区政府命名嘉兴市郊区1984年度文明村、文明单位,为建区以来首批命名。1985年3月30日印发《一九八五年文明村(镇)建设工作要点》。为了在新的一年里,使全区文明村(单位)建设有新的突破,4月2日召开创建文明村工作会议。为了把我区的创建文明村镇(单位)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促进全区的两个文明建设,12月13日部署开展文明单位检查验收工作。1986年4月23日区文明委印发《1986年文明村镇单位建设工作意见》。为了提高我区现有文明村、文明单位的活动水平,使这些村(单位)成为全区各村(镇)、单位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表率,推动全区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由点到面,由少到多,由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5月5日召开文明村(单位)经验交流座谈会。

  1987年3月25日至26日召开全区文明村镇建设工作会议,主要议题是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二大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总结和交流1986年度文明村镇建设的经验,部署1987年度工作。4月22日区文明委印发1987年文明村(单位)建设工作的意见。回顾总结三年来,创建了一批区级和市级文明单位。1986年至,全区已有14个村、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有37个村、单位被命名为区级文明单位;1986年度又有23个村和单位被评为我区创建文明村(单位)活动先进集体。还先后在不同层次命名了一批镇级和系统级文明单位。这些先进集体的涌现,为今后文明村、单位的创建工作树立了榜样,提供了经验,扩大了社会影响。1987年的文明村建设活动主要抓住以下六个方面:一、认真学习《决议》,作出规划,把文明村建设活动落到实处。二、围绕农村改革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村、单位建设。三、切实抓好文明村、单位建设的基础工作,积极创建文明集镇。四、开展军警民共同创建文明村、单位活动。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效,提高文明村、单位建设水平。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上下一致,条块结合,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6月24日部署文明村(单位)建设工作年中检查。

  为在新的一年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把全区的文明村(单位)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动我区的两个文明建设,1988年3月11日区文明委印发1988年郊区文明村(单位)建设工作意见。7月1日部署开展创建文明村(单位)活动年中检查,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规划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八中全会和中宣部召开的“沙市会议”、“烟台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结、推广创建文明单位(村)活动中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巩固、提高创建水平,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我区的两个文明建设,1991年12月30日部署认真做好1991年度文明单位(村)评选、推荐、验收和复查工作。1992年前为每年开展创建文明村活动的评选和命名,1992年后为两年一次规划、申报、考核和命名文明村。对己命名的文明村两年复一次复评。

  2000年开展以抓好农村“三改”为重点的村容村貌建设,扎实推进文明村的创建活动。通过抓改水,解决饮水卫生问题,创造条件逐步让农民喝上自来水;抓改厕,建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防止粪便污染;抓村道整修,逐步实现路面硬化,解决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抓好“改水、改厕、改路”三大任务的创建力度,全面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实改变农村村容村貌。11月,由于行政区划变动,为了与秀洲区文明创建工作衔接,原两乡一街道(嘉北乡、塘汇乡、新城街道)划归秀洲区后,对原规划创建单位进行考评,实行整体同步。

  2003年文明村镇创建做到重心下移,夯实基础。继续把“双整治”、“双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农村的整体文明程度。搞好省道、国道、铁路等主要道路的“沿路创建”:即抓好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的环境建设,以绿化、净化为重点的形象建设,以安全、畅通为重点的文明样板路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不断丰富农村的精神文化生活。为了使系列文明创建活动规范化、经常化,促进我区行业、社区、村镇、单位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2003年7月修订了《秀洲区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等四个管理办法和《秀洲区文明村镇建设考核细则》等四个考核细则,进一步规范系列文明创建工作,提高系列文明创建水平,扎实推进我区的三个文明建设。

  2004年文明村创建以“十村示范、百村整治”活动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脏乱差问题,巩固和深化“双整治”成果。为配合我区正在开展的“百村整治、十村示范”活动,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区文明委决定2004年增评一批区级文明村。

  2006年围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要求,广泛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讲法制、改陋习”活动,扎实推进文明村镇等系列创建活动。在推进“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过程中,提升文明村档次,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农村的整体文明程度。开展“百镇千村”示范活动,确定王店镇为省实施文明素质工程“百镇千村”示范镇,王店镇建林村、新塍镇潘家浜村、王江泾镇民和村、油车港镇上睦村为省实施文明素质工程“百镇千村”示范村。2006年度成功创建省级文明镇1个,省级文明村2个,市级文明镇1个,市级文明村8个,实现了镇(街道)市级以上文明镇的全覆盖,市级文明村比例逐年上升,文明村镇创建水平不断提高。

  2007年按照“提升素质、倡导新风、构建和谐”的要求,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治、管理民主”的目标,加大文明村镇创建的推进力度,形成一批文明村镇新亮点。广泛开展卫生村、平安村、生态村、科普村、信用村(户)等创建工作,积极调动农村基层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2008年7月在原秀洲区《区级文明村考核细则》和《区级文明社区考核细则》的基础上,又一次修订了秀洲区《区级文明村考核细则》和《区级文明社区考核细则》,进一步规范文明村、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提高文明村、文明社区的创建水平。

  2009年以培育文明和谐乡风为重点,大力推进文明村创建活动。从“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着手,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着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以提高农民群众素质为关键,继续以“乡风评议”、道德评议、弘扬新人新事、劝导不文明行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道德档案为重点,不断探索机制,分类指导,培育和推进更多的村镇创建典型。

  至2010年末,全区114个行政村中区级以上文明村共84个。其中市级以上文明村18个;省级文明村5个。全区文明村建成率73.68%,其中:市级以上文明村建成率12.28%,省级文明村建成率3.5%。王店镇建林村于2011年11月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村。

  2.文明镇创建

  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在全区广泛开展了以“做文明公民、建文明单位、创文明城镇”为基本目标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1991年6月召开文明集镇建设竞赛活动会议,部署工作任务。1992年10月在九个建制镇和洪合、步云两个乡集镇开展文明集镇建设竞赛活动自查。为了认真贯彻《嘉兴市郊区实施<浙江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纲要>意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推进我区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1995年5月部署在全区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活动。1996年4月部署在全区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镇(集镇)达标竞赛活动。6月印发了《嘉兴市郊区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和《嘉兴市郊区文明城镇(集镇)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地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宣传部的工作部署,以点带线,以线带面,推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向纵深发展,6月19日区文明委公布了余新镇、大桥乡中华村、新丰工商所等14个单位为首批区级文明村镇示范点、文明服务示范点。为了贯彻落实《嘉兴市郊区(1996-2010)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加快文明城镇(集镇)建设步伐和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12月部署对1996-1997年度申报区级文明单位和创建文明城镇达标竞赛活动进行检查考评。1998年1月表彰1996、1997年度创建文明城镇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凤桥镇、王江泾镇、王店镇被区文明委授予1996年、1997年度创建文明城镇竞赛活动先进集体。为加快我区文明城镇(集镇)的建设步伐,切实提高创建水平,3月区文明委部署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城镇(集镇)竞赛活动。1999年2月11日市委市政府命名1997-199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镇及前四轮文明镇(街道)复查合格单位。郊区南汇镇被命名为市级文明镇;郊区余新镇继续保留市级文明镇荣誉称号。

  根据省、市关于各乡镇、村要在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同时,基本建成文明乡镇、文明村的要求。2001年1月在全区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村镇(乡)活动。以培育四有新型农民为核心,以新世纪形象建设年为抓手,以改变镇容村貌为突破口,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村、文明乡镇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教育,切实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学文化、思想道德素质和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以促进我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推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提前基本实现。2月区委、区政府把“双整治”活动作为今年“形象建设年”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农村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工作。以“整治社会风气、整治居住环境”活动为重点和突破口,进行集中整治,一年打基础,三年大变样,确保取得文明程度有新提高、生活环境有新改善、文化生活有新气象的“三新”实效。3月建立区“双整治”活动办公室,召开“双整治”工作会议。4月对“双整治”试点村检查指导工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城乡思想道德建设,巩固文化阵地,丰富文化生活,倡导文明新风,提高文明素质,促进我区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4年至2005年重点在全区城乡基层深入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文化阵地建设,整治文化市场、整治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双建设、双整治”活动。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区”、“省文化先进区”的要求,以人为本,城乡统筹,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城乡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阵地建设,整治文化市场和社会风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生活质量,全面推进城乡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全区“双建设、双整治”活动中开展警示教育。并把警示教育与城乡基层文化活动紧密结合,与文明镇、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不断推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2005年6月深化“双建设、双整治”工作,开展“双结对、创文明”活动。围绕“双建设、双整治”工作,紧密结合我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城市文明社区和农村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城乡互动,结对共创,促进农村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农村群众文明素质的提高,从而推动我区城乡三个文明建设,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富民强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扎实基础。

  2007年1月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镇、文明村,秀洲区洪合镇命名为2005—2006年度市级文明镇。至此,秀洲区五个镇全部被命名为市级以上文明镇,实现市级文明镇满堂红。五个建制镇至2010年底,王店镇、洪合镇、新塍镇、王江泾镇为省级文明镇,油车港镇为市级文明镇。其中:2005年10月王江泾镇和2009年1月王店镇分别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镇创建工作先进镇。

  3.文明社区创建

  2000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区的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经历了试点探索和逐步推广阶段。以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体,以社区工作委员会(居委会)为基本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管理和服务,围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目标,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努力实现社区环境整洁优美,社区治安安全有序,社区功能齐全完善,社区服务优质高效,社区文化健康活跃,社区居民文明友好的现代新型社区,不断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11月制定印发了《秀洲区文明社区考核细则》,进一步规范文明社区的创建工作,提高文明社区创建水平,扎实推进我区的文明社区建设。12月11日至12日召开社区建设研讨会并组织社区干部赴外地考察,参观海盐、海宁社区建设。2001年8月修定《秀洲区文明社区考核细则》。

  为了切实推动文明社区的创建活动,更好地发挥机关在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中特殊作用,2000年10月建立区级机关联系街道社区参与创建文明社区活动工作制度。建立文明社区共建“五有五联”工作机制。即有一个共建领导机构、有一个共建工作班子、有一个共建工作计划、有一个共建工作制度和有一个共建工作经费;思想教育联抓、环境卫生联搞、社区治安联防、服务工作联做和文体活动联办。2002年1月调整文明社区共建协调委员会。

  2003年6月加强社区教育组织领导和建立社区教育指导站。社区教育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主要场所。为切实加强对社区教育的组织领导,使社区教育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广大市民思想道德素质、文化修养、就业本领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从而为建设学习型城市,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奠定扎实的基础。

  2004年2月健全区级机关联系街道社区参与创建文明社区共建活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区级机关部门在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中的重要作用。5月13日在新城街道秀和社区召开机关部门与街道社区结对共建工作会议,签定共建责任书,部署有关共建工作。2005年5月部署继续做好社区结对共建工作。根据共建责任书协议三年期限,继续做好工作指导、经费资助等各项共建工作,具体要做到:制定一个年度共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落实本年度共建活动经费;召开一次结对共建联席会议;共同搞好一次文体活动;对共建活动中所涌现的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共同宣传共建成果。

  为进一步巩固省级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扎实推进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和参与嘉兴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秀洲区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区的实施意见》精神,2005年开展“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深化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学习型社区在学习型城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我区文明城区创建的不断深化。围绕我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目标,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学习型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创新载体,不断提高我区的学习型社区建设水平。2005年新城街道的亚都、秀和两个社区在广泛开展学习型社区建设的基础上,达到市级示范学习型社区标准。

  2007年6月调整充实区级机关部门与街道社区结对参与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从2001年开始我区开展了区级机关部门与社区结对共建文明社区活动,至今共有15个部门参与结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由于我区街道、社区调整以及第二轮结对三年签约期满,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决定继续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并对与街道社区结对的区级机关部门(单位)进行调整充实。8月21日在高照街道高桥社区召开区级机关部门与街道社区结对共建工作会议。签定共建责任书,部署有关共建工作,进一步发挥区级机关部门(单位)在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扎实推进基层社区建设,加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活动。

  2008年2月区委区政府表彰200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新城街道春晓社区、高照街道高桥社区、王店镇常睦桥社区为区级文明社区。其中:王店镇常睦桥社区为城镇集镇首个文明社区。2009年1月新城街道秀和社区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至2010年3月,新城街道亚都社区、新城街道秀和社区为省级文明社区;新城街道春晓社区为市级文明社区;新城街道中山社区、高照街道运河社区、高照街道高桥社区、王店镇常睦桥社区为区级文明社区;2010年实现城市文明社区满堂红。

  4.文明街道创建

  2004年1月区委区政府表彰2003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新城街道为区级文明街道。2006年8月新城街道为市级文明街道。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10月和2008年7月分别制订了《秀洲区文明街道建设管理办法》和《区级文明街道考核细则》(试行),规范文明街道的创建工作,提高文明街道的创建水平。

  2008年街道全力以赴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组织了一支有200名市民组成的义务文明督导员队伍,深入社区、走上街道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文明督导活动。2009年初,区文明办启动了新一轮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各项工作,两个街道及各个社区也及时成立了相应的工作小组和专项组,形成了区、街道和社区联动,齐心合力、共建共创的良好格局,为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打下扎实的基础。2010年是秀洲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考核验收之年,充分发挥了街道200名义务督导员作用,以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社区内存在的乱堆杂物、乱停车等各种不文明现象进行劝阻、纠正。

  2010年2月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高照街道为区级文明街道。4月省文明委命名表彰浙江省创建文明街道工作先进街道,秀洲区新城街道为浙江省创建文明街道工作先进街道。2011年1月省委、省政府表彰命名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为省级文明街道。

  5.文明单位创建

  文明单位创建与文明村创建同步进行,每年制定工作要点、创建规划、检查指导、培训和两年申报评选和复评。1986年5月区文明委印发《嘉兴市郊区各类文明单位标准》。根据“积极领导,热情扶持,稳步发展,讲究实效”的指导方针,各地各系统普遍开展了建设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涌现一批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促进了全区的两个文明建设。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精神,把我区建设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并不断向高层次、高标准发展,11月部署开展1986年度文明单位检查、评比考核工作。

  1987年,为总结交流市、区级文明单位建设的经验,以利于巩固成绩,克服缺点,在新形势下把我区文明单位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5月18日召开1984、1985年度命名的市、区级文明单位座谈会。为促进我区各系统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深入开展,9月14日至15日召开全区系统创建文明单位现场经验交流会。10月6日,印发区委常委、区文明村镇建设委员会主任邵建华同志在九月十五日全区系统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要求各地认真学习,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搞好年终的总结评比,树立先进,表彰先进,促进全区创建文明村、文明单位建设双丰收,11月部署做好1987年度文明单位评选、考核、验收工作。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我区的两个文明建设健康稳步发展,1989年2月区委区政府命名余新镇翻田村等42个单位(村)为区级文明单位;新农乡蚂桥村等21个单位(村)为1988年度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先进集体。4月区文明委印发《1989年郊区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工作意见》。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以提高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目标,突出抓好形势、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理想纪律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评“三户”、创新风活动成果,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创建有利条件。

  1990年3月区文明委印发《1990年郊区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工作要点》。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深入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创造条件。二、巩固、完善和发展“教、评、创”活动成果,促进城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三、注重实效,提高质量,把创建文明单位活动推向一个新水平。四、认真搞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工作,积极参加建设文明镇竞赛活动。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1991年4月区委区政府命名郊区新农麦芽厂二厂等26个单位为区级文明单位(村)。为了巩固发展我区的教评创活动成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我区企事业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6月召开郊区文明职工代表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七中全会精神,切实巩固和提高文明单位的创建质量和总体水平,推动和促进我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7月20日就做好文明单位年中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是近年来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基层的有效形式。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1992年3月部署做好创建区级文明单位规划工作。1993年6月部署做好创建1993、199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规划工作。10月部署开展1992、1993年度区级文明单位评选工作。

  一九九二年、一九九三年,全区上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的方针,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单位(村)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并涌现出一大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的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1992年5月14日区委区政府命名嘉兴沪东化工厂等34个单位为区级文明单位(村)。1994年1月区委区政府命名郊区工商局机关等34个单位为92、93年度区级文明单位(村)。自1985年区委、区政府命名第一批区级文明单位以来,已先后命名了九批区级文明单位。6月29日公布了第一至第八批区级文明单位复查结果,继续保持洛东丝厂等181个单位为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994年9月印发做好规划创建1994、1995年度区级文明单位的单位创建工作。

  文明单位建设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基本形式,是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区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成果,进一步提高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水平,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和带头作用,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1995年9月部署评选1994-1995年区级文明单位和搞好前九批区级文明单位复评工作。12月部署54家创建单位采取委托乡镇党委、区机关党委进行检查验收。

  近两年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全区上下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贯彻《嘉兴市郊区实施浙江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纲要意见》,广泛开展了以“做文明公民、创文明单位、建文明乡镇”为基本目标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为了表彰先进,促进我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1996年2月区委区政府命名农林局机关等40个单位为1994-1995年区级文明单位和余新镇为文明城镇。3月公布已命名的前九批219个区级文明单位复查结果。4月就做好创建1996-1997年区级文明单位规划工作作出部署。文明单位档案资料管理,是文明单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使文明单位档案资料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6月区文明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文明单位档案资料管理基本要求的通知》。1997年8月对区级文明单位进行两年一度的复评工作进行了部署。

  1998年1月区委区政府命名南汇镇、洪合镇为文明城镇和区委党校等50个单位为1996-1997年度区级文明单位。同月,区文明委公布前十批203家区级文明单位复查结果。为了及时掌握文明单位的情况,加强对三级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2月建立嘉兴市郊区三级文明单位重大情况报告制度。1999年8月修定了《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档案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使文明单位档案资料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并举办申报创建文明单位负责人培训班。

  2005年始,省委、省政府部署关于开展“双万结对、共创文明”活动。为了进一步统一认识,推进工作,2005年10月召开全区“双结对、创文明”工作会议。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双万结对、共创文明”活动的精神和市“双结对、创文明”工作的要求,会议总结交流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了下阶段“双结对、创文明”工作的任务。2006年8月召开全区“双结对、创文明”工作会议,落实省、市“双结对、创文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以来全区“双结对、创文明”活动情况,部署下一步结对共建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全区“双结对、创文明”工作。为深入推进秀洲区“双结对、创文明”工作,2007年6月召开秀洲区“双结对、创文明”活动表彰会,授予嘉兴市总工会等15家单位为“双结对、创文明”活动先进单位。

  为落实全市“千企创文明”活动,总结交流我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创建经验,进一步推进全区非公有制企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2005年11月召开全区非公企业创文明工作会议,进一步拓宽文明单位创建面。2007年7月召开部分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座谈会,并赴桐乡市参观考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推进秀洲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2008年11月部署“双结对、创文明”活动第二轮签约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各级文明单位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和带动作用,通过城乡互动,结对共建,促进农村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农村群众的文明素质的提高,从而推进我区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2009年5月区委办印发《关于大力开展第二轮“双结对、创文明”活动的指导意见》。紧紧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示范带动作用,创新活动载体和结对方式,深化城乡文明共建工作,通过以城带乡,城乡联动,大力开展“双结对、创文明”活动,实现双方共建共享共发展,提升各级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文明创建水平,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在第二轮“双结对、创文明”活动中,由文明办统筹协调,使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参与结对率达100%、区级文明单位参与结对率达80%以上、行政村参与结对率达100%。

  为落实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2009年8月成立秀洲区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文明单位先锋团”。以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为目标,以“一个单位一面旗帜”为主题,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在创建示范文明城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努力把秀洲区建设成为经济实力更强,开放步伐更大,城市化进程更快,文明程度更高,人民生活更富的现代化文明城区。通过“文明单位先锋团”的示范带动,不断增强全区各级文明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营造良好的环境。为了扎实推进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先锋团”在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区营造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的浓厚氛围,2010年3月举办“礼行秀洲”文明宣讲活动启动仪式,在全区开展“礼行秀洲”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等系列文明的建设和管理,使文明单位等系列文明创建档案资料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2010年5月修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等系列文明创建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就文明创建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综合材料、分类材料和规范管理等系列文明创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作出基本要求。文明单位等系列文明创建档案资料管理,是文明单位等系列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文明单位等系列文明创建的档案资料是展示文明单位等系列文明创建成果的基本依据,是总结经验提高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文明单位等系列文明创建建章立制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体现。要切实重视文明单位等系列文明创建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完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至2010年底,全区三级文明单位共有168个。其中区级文明单位118个,市级文明单位39个,省级文明单位11个。

  6.文明行业创建

  为总结交流改革开放条件下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探讨在乡镇企业中改造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路子,加强以乡村企业为重点的农村思想政治工作,1988年8月部署召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1992年4月部署在全区“窗口”服务行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开展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为了更好地在“窗口”服务行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1998年6月区文明委部署在全区12个“窗口”服务行业中进一步开展“学习文明服务示范点、创建文明行业”活动。6月26日召开文明服务示范点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各文明服务示范点单位一年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经验和体会,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开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999年9月区文明委部署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近年来,全区各行各业特别是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学习文明服务示范点、创建文明行业”等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贯彻落实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进行,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通过文明行业的评创活动,使各行各业加强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树立行业新风,进一步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为加快实现我区的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01年2月区委区政府命名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区级文明行业。9月市委市政府命名秀洲区工商分局、秀洲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为首批市级文明行业。2002年1月区委区政府命名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2000-2001年度区级文明行业。2002年,在全区“迎接十六大、学习十六大、贯彻十六大”的热潮中,各镇、街道和部门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开展以“做文明市民、兴文明家风、建文明村镇、创文明行业”为基本目标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03年2月区委区政府命名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秀洲区支行为文明行业。

  2006年5月市委市政府命名秀洲区农业银行系统为2004-2005年度市级文明行业。2006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富民强区为主题,以全力打造“三区一和谐”为主线,深入实施工业立区、开放兴区、科教强区战略,扎实开展“项目投入年”活动,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7年2月区委区政府命名表彰区教育文化体育系统为2005—2006年度区级文明行业。

  为喜迎国庆、迎接省级示范文明城区考核验收和认真贯彻落实省运会筹委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省运会期间和创建考核验收期间的窗口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展示文明秀洲的良好形象,2010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迎国庆迎省运迎创建考核窗口行业文明优质服务月活动。通过开展迎国庆迎省运迎创建考核窗口行业文明优质服务月活动,力争在服务质量上有新提升,塑造文明秀洲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提升城市美誉度,为喜迎建国61周年、浙江省第十四届体育运动会和省级示范文明城区考核验收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氛围。

  至2010年底,全区共有文明行业5个。其中区级2个,市级3个。

  7.文明机关创建

  2007年6月召开全区学习型机关创建暨“三创”活动推进会。贯彻落实全市学习型机关创建和“三创”活动推进会精神,部署全区学习型机关创建和“三创”活动有关工作。根据《秀洲区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区的实施意见》和《秀洲区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指导意见》的精神,2007年始秀洲区开展了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2008年2月和2009年12月区文明委分别命名第二批、第三批“学习型机关”和公布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型机关”复评结果。2007年至2009年创建三批“学习型机关”共38个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区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机关的优质服务、优良作风和优美环境,为实现秀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赶超发展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2010年6月区文明委部署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秀洲区文明机关考核细则》(试行),部署做好2010—2011年度区级文明机关创建规划工作,全面落实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提升基层系列文明创建水平。

  8.文明家庭创建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大精神,改造和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经济改革和各项工作,按照农村市委的部署,区委决定在我区农村普遍开展评“三户”、创新风活动。为加强对这项活动的领导,1988年9月建立嘉兴市郊区“评三户、创新风”活动委员会。1998年5月区文明委部署深入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新家庭示范户)”创建评选活动。根据上级关于减少重复评比、避免多头评选的精神,将原来的“五好文明家庭”、“新家庭示范户”创建评选活动合成一个整体,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要求和评选步骤,提高工作效率。为落实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教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明户的评选和管理,使文明户为评创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的不断提高,1999年10月区文明委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户评创活动的实施意见》。以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为主线,以提高农民素质、家庭文明程度和培育“四有”农民为目的,在全区广泛深入地开展文明户评创活动,把活动作为创建文明村镇的基础工程,作为提高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基本途经,为我区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2000年12月区文明委部署在全区开展文明家庭示范户评选活动。2001年3月区文明委表彰秀洲区“文明家庭示范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作为我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全区成千上万户家庭的响应。为进一步弘扬家庭美德,激励更多的家庭争先创优,走向文明,授予沈雨春等20户家庭为秀洲区“文明家庭示范户”称号。4月区文明委部署在全区城镇广泛开展文明家庭评创活动。城镇居民与社区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社区是城镇的基础,社区家庭作为社区小社会的细胞,显得尤其重要。为了适应行政区划调整及农村城镇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城镇社区文明家庭的创建工作,不断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步伐,以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以培育“四有”新人、优化社会细胞为目标,围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要求,通过自下而上广泛开展文明家庭的评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使广大居民群众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意识,从而进一步强化社区功能,巩固党在城市工作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努力实现社区环境整洁优美,社区治安安全有序,社区功能齐全完善,社区服务优质高效,社区文化健康活跃,社区居民文明友好的现代新型社区,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奠定扎实的基础。9月确认嘉北街道张君理等2906个家庭为2001年度“区级文明家庭”。

  2006年6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动员全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嘉兴市区“五城联创”和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以家庭的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加大力度抓创建,科学规范抓评创,全面提升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明程度,不断引导广大家庭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充分发挥家庭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6月27日在王店镇召开全区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王店镇“文明小康户”评创经验,观摩王店镇“文明小康户”创建台帐资料和“文明小康户”;表彰2005年度区“二十佳学习型家庭”和“二十佳绿色家庭”。为进一步深化全区文明家庭创建工作,2008年5月表彰了王店镇凤珍村张玉和家庭等100户家庭为秀洲区“百户文明和谐家庭”示范户。

  2008年5月举办开展“送温馨祝福创和谐家庭”短信征集大赛。进一步丰富群众精神生活,提高全区民众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积极发展“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短信文化,为创建和谐社会作贡献。2009年2月制定印发建立文明和谐家庭信用贷款奖励机制(试行)。为进一步适应新时期文明和谐家庭创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化文明家庭建设,巩固党委领导、各方积极参与的社会化评创工作机制,创新激励机制,在王店镇、新塍镇文明和谐家庭创建工作中探索建立信用贷款奖励机制。

  2009年5月在全区开展“我爱我家”为主题的文化篇、运动篇、家教篇、文明篇、安全篇、绿化篇等家庭文化系列活动。以倡导家庭美德、弘扬先进文化、促进文明和谐为目标,进一步丰富全区广大城乡家庭的文化生活,引导广大家庭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动员和激励全区广大妇女和家庭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新的力量。

  为扎实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提高群众文化素养,提升家庭生活质量,促进学习型家庭、文明和谐家庭的创建,2009年7月在全区开展“阅读,让生活更精彩”书香家庭评创活动。通过开展“书香家庭”评创活动,树立一批群众身边的先进学习典型,在广大家庭中大力倡导“知识兴家、文化富家”的理念,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促进家庭和谐。通过一系列的评创活动,推动区第二届阅读节活动的深入开展,为进一步提高秀洲文化软实力,推进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9年8月开展“共创文明家庭共建和谐家园”活动。进一步动员全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以“共创文明家庭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引导广大家庭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现代文明程度,动员和激励全区广大妇女和家庭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新的力量。10月举办“我与文明同行”演讲赛。围绕文明礼仪,包括个人素质、个人道德、社会公德等等,大力唱响“讲文明、树新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时代主旋律。12月表彰秀洲区2009年度“书香家庭”,命名李园兴家庭等20户为秀洲区2009年度“书香家庭”。

  新时期的文明和谐家庭创建逐步向家庭学习终身化,家庭教育科学化,家庭成员知识化,家庭关系和谐化,家庭生活文明化的要求发展,涌现出了许多典型事例。2010年3月表彰命名吴玉观等100户家庭为秀洲区“百户文明和谐家庭”示范户。为充分挖掘民俗传统文化魅力,唤起现代人对中国传统节日的激情,传承香囊制作工艺,享受健康娱乐生活,营造欢乐、祥和的端午节日氛围,6月开展了“做香囊迎端午”活动。6月9日公布秀洲区“做香囊迎端午”香囊制作比赛获奖情况,新塍镇王利英等7名制作者为优秀香囊制作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进一步动员全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省级示范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谐,2010年3月始在全区城乡家庭中开展“百户示范万户创建”系列活动。以城乡家庭为基本创建单位,以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文明家风为主要内容,动员和组织广大家庭成员共建共创文明家庭。以先进为榜样,不断引导广大家庭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全区广大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明程度,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以家庭的进步促进社会的进步。

标签: 责任编辑:姜文豪

秀洲新闻网

看秀洲微信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