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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 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检查
2019年8月27日 09:00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符 静

  打通降低电价政策

  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为减轻企业负担,去年以来,我省先后6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15.88分钱(含税),为了让降电价政策真正落地企业,近日我市正在开展全市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检查。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终端用户是指与电网企业没有直接供用电关系,非直接抄表用户,重点是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存在转供电环节的用户。通俗地讲,不管是商户还是居民,只要没有直接缴纳电费给供电部门,都属于转供电用户。

  去年4月1日、5月1日、7月1日和9月1日,我省4次降电价,今年以来又先后两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6次调整使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15.88分钱(含税)。

  然而,有部分用户并没有享受到降电价的政策利好。不少终端用户因为不是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而是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转供电,在转供电环节存在很多转供电场所将公共电费、转供电经营者物业办公等自用电费、公共设施损耗费等以电费名义分摊到租户的不合理加价行为。我市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合理的加价收费现象,不但阻断了政府降低电价措施的传递落实,更是“截留”了终端用户本应享受到的政策红利。

  为让电价优惠的“大礼包”真正惠及所有一般工商业用户,确保打通降价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在转供电环节存在的不合理加价行为进行清理。近日,市发改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国网嘉兴供电公司积极开展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的清理规范工作。在摸清本辖区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底数的基础上,全面检查不落实降价政策、不在规定时限内全面传导降价红利的行为。检查时限为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据悉,我市去年已开始转供电加价清理工作,当时主要是要求各类转供电主体主动降价为主,本次则是直接开展专项检查。

  如何规范转供电行为?据了解,产业园区经营的园区内电网,可自愿选择移交电网企业直接供电。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应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和租户分表电量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等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或者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和总表电量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以不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对于具备改造为一户一表条件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主动服务,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结算。

  全市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检查正在深入开展中。上述负责人说,对于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市级相关部门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标签:供电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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