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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对擅自占用公共泊位行为坚决说“NO”
2019年7月17日 09:05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蒋彧淼 通讯员 张 鸣

  “老板,这车位里的椅子是你放的吗?这个是公共车位,是属于大家的,请你立即整改。”近日,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执法队员对店主王某进行劝导整改。王某说,这条路上车多位少,为了方便前来就餐的顾客停车,才想出用椅子占车位的办法。经过执法队员的劝说后,王某将椅子等物品移除,并承诺不再占用公共车位。

  随着秀洲区主城区的发展,有限的公共停车位资源已难以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停车难的问题也成了秀洲市民出行的“烦心事”。一些公共停车位被人私自占用后,让想要停车的司机朋友们苦不堪言,更加让人烦恼的是,像蓬莱路、启蒙路等一些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一些公共停车位更是经常被沿街商户为招揽生意用各种物品占用,加剧了停车难、行车难的矛盾。

  为了缓解停车难的问题,进一步营造辖区道路良好的出行环境,缓解辖区停车位紧张的情况,提升停车位利用率,日前,针对市民意见较大、反映强烈的部分道路存在障碍物占用停车泊位的情况,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辖区内,针对擅自占用公共泊位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在整治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部分沿街商户为了自身利益,在门前公共停车位上放置锥形桩、椅子桌子等物品,甚至私自设置地锁,把公共资源变成“自留地”,大大降低了泊位使用率,加剧了停车难、行车难问题,也给车辆行人通行带来安全隐患,严重损害了城市文明形象。

  记者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这种行为也是违法的,对于占用人行道停车位的,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为严厉打击此类行为,保障停车泊位高效利用,连日来,仅新城中队就拆除地锁28个,清理占用公共泊位的杂物50余处。在整治的同时,执法队员对设置这些障碍物的商家店主逐一进行宣传教育,取得了商家店主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周边居民的好评。目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联合相关部门对各道路公共停车位重新划线,统一停车方向。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对公共泊位的管理,严管私设地锁、障碍物的行为。

标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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