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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首次启动区级文化精品工程扶持申报工作
2019年7月16日 08:53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徐 昊 通讯员 董文斌

  近日,记者从秀洲区委宣传部获悉,2019年度秀洲区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扶持申报评选工作已启动,从即日起至7月31日,符合条件者可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委宣传部文化发展科参与申报评选。

  据介绍,本次扶持工作主要面向秀洲区域范围文化单位(机构)和个人的文化精品项目,或秀洲区外主要反映秀洲内容并与秀洲方联合制作的原创文艺精品。扶持对象分为创作生产类项目、研究出版类项目、文化活动类项目三大类。其中,创作生产类项目包括电影(含纪录电影、动画电影)、电视剧(含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广播剧、戏剧、歌曲、图书(含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等艺术门类;研究出版类项目包括出版优秀文艺作品或文艺评论专著,编辑整理具有秀洲特色的名人史料和地域文化研究成果的出版推广项目;文化活动类项目包括代表秀洲区参加市级以上党委、政府部门主办、承办,或业内公认具有一定艺术水准和社会影响力的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国内文艺比赛、演出、展览或展播,并较具获奖潜力的文艺活动项目。

  “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扶持的文艺作品主题可以是塑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产党人和人民群众,展现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也可反映“勤善和美”的当代秀洲人共同价值观和“秀善若水、厚德载洲”的秀洲人文精神,或是具有鲜明秀洲地域文化特色,对宣传秀洲、扩大秀洲影响具有重要作用的本土重点文艺作品。

  本次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需已列入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联等单位重点扶持计划,并通过上述部门方可申报。此外,申报项目中电影、电视剧等应已在浙江省备案但尚未正式公映或播出,舞台艺术类尚未公开演出,图书和研究出版类尚未出版。同时,电影、电视剧、戏剧类还需完成剧本或大纲;歌曲类需完成词曲谱;文化活动类需完成方案策划并得到主办单位书面确认;图书和研究出版类需已完成创作大纲或全部书稿20%及以上的章节。另外,项目产品的最终申报权、荣誉归属权归秀洲区相关主管部门所有。

  据了解,这是秀洲区首次启动区级文化精品工程扶持申报工作,旨在鼓励全区文艺界多出人才、多出精品,激发文艺工作者创作积极性,提升秀洲文化软实力。“被列入文化精品工程扶持的文艺项目,将会得到秀洲区提供的相应资金扶持和服务指导。”该负责人表示,希望借此机会能够让更多优秀作品脱颖而出,展现秀洲文艺工作的发展水平。

标签:文化精品工程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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