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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人人有责更当人人尽责
2019年7月8日 09:20 来源:嘉兴日报   ■本报评论记者 汪 莹

  “乱扔垃圾被罚款,哭湿的纸巾是干垃圾!”最近,全国网友都在围观上海市民如何回答“你是什么垃圾”,不少嘉兴人也好奇发问:“嘉兴现在扔错垃圾罚不罚?”答案是:罚!据了解,今年全市将在2600个小区全面推广垃圾四分类,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其中,易腐垃圾包括居民小区的厨余垃圾以及餐厨垃圾、生鲜垃圾。不久前,海宁市一工地食堂就因餐厨垃圾和其他生活垃圾混合投放,被罚款600元。

  “垃圾不分类,违法!”近期,在国家决策层部署下,垃圾分类工作骤然提速,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强制”引入:7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个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200元,单位混装混运垃圾最高可罚5万元。

  由此引发的网络狂欢席卷全国:“小龙虾是湿垃圾还是干垃圾?”“奶茶喝完咋扔?”这些看似调侃的朋友圈小测试,恰恰暴露了我国垃圾分类工作的“软肋”:早在1993年就出台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如今在大中城市也随处可见分类放置的垃圾桶,但仔细一看,里面放置的垃圾很多与标志并不相符。

  按理说,分类垃圾只是举手之劳,推广如此艰难,关键还是意识不到位。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19年)》显示,92.2%的受访者认可垃圾分类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但认为自己做得“非常好”或“比较好”的仅占30.1%。实际上,由于垃圾不分类习惯成自然,又没有法律法规约束,多数人在生活中都缺乏分类意识,更不用说养成分类习惯了。

  由是观之,上海立法推进“垃圾强制分类”,以最大的力度给我们提了个醒——垃圾分类人人有责更当人人尽责。既然绝大多数人都认可垃圾分类的重要性,那就不能任由自己被习惯所支配,与其被法律法规倒逼分类,不如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变“随手扔”为“随手分”。

  不过,既然习惯是长期养成的,“移风易俗”就不能完全靠“强制”来毕其功于一役。大到对垃圾分类意义的认识,小到对小龙虾、奶茶如何分类,都离不开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引导。对此,嘉兴不少地方进行了积极探索:海盐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示范引领减量分类;海宁发挥“一把手”作用,由镇、街道、度假区书记共同发起全域化垃圾分类行动。这些都表明,推广垃圾分类,处罚只是手段,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氛围才是目的。

  “责任”人人皆有,关键在于每位市民的理解和担当。这就不得不提一位身边的垃圾分类达人——市区恒创春晓源居民谢杰良,2012年从澳大利亚回国后,他坚持垃圾分类七年,把周围的朋友和邻居都发展成了垃圾分类爱好者。或许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走出国门,但向身边的榜样看齐还是不难做到的。也只有更多人见贤思齐,把人人有责变成人人尽责,让个人自觉汇成社会自觉,垃圾分类才能从一句泛泛而谈的口号,变成人们生活习惯的真正改变。

标签:垃圾分类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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