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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 吹响“净土保卫战”冲锋号
2019年3月14日 08:41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潘叶萍 通讯员 沈霞娟 赵 俣 刘诚宏

  本报讯 近日,秀洲区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会在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召开。这是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后,全区举行的首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为后续秀洲区依法开展土壤污染评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成为继“水、气”之后又一个重要的环保督查内容。该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由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此次全区首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会由原业主自行评审变为由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只有经评审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或通过土壤修复验收的土地才能进行出让,从流程上更为规范专业,从监管层面更有利于确保“净地利用”。

  据悉,本次调查对象为高新区范围内的一块建设用地,该地块原为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用地,原使用权人破产清算后,为掌握该地块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现状,厘清后续地块使用权人的污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秀洲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单位对该地块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洲分局相关负责人与三位专家审阅调查报告并提出评审意见,为该地块后期开发利用提供了依据。

  土壤污染防治是关乎食品安全、公众健康和环境保护的大事。“秀洲区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秀洲区将严格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强化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推动解决土壤污染突出问题,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搬迁遗留地块“净土开发”。

标签:土壤污染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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