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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全面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
2019年2月28日 09:14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张 萌

  昨天,记者从市建设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将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结合农房设计落地、美丽宜居示范村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选取21个村作为试点,通过试点工作,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

  据了解,前不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通知》提出到2020年,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

  嘉兴作为江南平原水乡的代表,将积极参与到试点工作中。据市建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农村住房存在农民建房难、农房质量监管缺位、建筑风貌失控等问题,而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就是为了补齐农房建设和管理中的短板。

  接下来,我市将在各县(市、区)选取3个村作为试点。“选取试点的镇、村要有一定的开发建设需求,同时在农房设计落地试点、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工作中,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地域风貌特色明显的示范农房或者组织实施宜居型示范农房项目。”该负责人说,通过试点打造,提炼出特色明显、可复制可推广的嘉兴经验和江南民居风貌。

标签:农村住房 责任编辑:姜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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