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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就业创业新政
2018年12月11日 09:27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付梦婕 通讯员 胡润嘉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市人力社保局结合嘉兴实际,对我市近年来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经过一年的整理和编写,近日出台了《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据悉,此次就业创业新政是我市2009年以来出台的第四轮综合性就业创业政策。相较以往,此次《实施意见》包含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生态环境,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结合我市打造信息、文化、旅游、时尚、金融、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等“八大千亿”级产业集群的目标,鼓励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符合我市“八大千亿”产业领域创业,并给予创业补贴,三年累计补贴可达6万元。

  同时,为了吸引和留住更多基础性人才在嘉兴发展,我市借鉴周边地区引才经验,实行回(留)禾求职补贴。对于嘉兴户籍毕业5年内或嘉兴高校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若初次进入我市“八大千亿”产业的企业就业的,将给予个人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的全额补贴。

  “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我市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存在,结构性矛盾更加凸显,特别是周边城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争抢高校毕业生等基础性人才到当地就业创业,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为此,我市必须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生态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促进民生改善、助推经济发展。”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签:就业创业 责任编辑:姜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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