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嘉兴新闻
嘉兴掀起交通整治“最严风暴”
2018年9月26日 09:15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顾亦来

开电动车不戴头盔,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拘留

  你开摩托车、电动车会戴头盔吗?戴与不戴头盔区别真的很大。在嘉兴港区乍浦外环路,曾发生过惊险一幕。交警部门提供的监控画面令人倒吸一口冷气。画面中显示,摩托车驾驶人羊某驾车行驶过程中,突遇同车道前车减速,其急刹车时滑倒,头部遭到左侧一辆小货车的后轮碾压。但奇迹发生了,摩托车驾驶人遭碾压后,居然没事,坐起来之后自行走到了路边。摩托车驾驶人能逃过此“劫”,要归功于他的头盔。当事人羊某说,头盔被碾压后有点破裂,但是没有裂碎。

  “一个好的头盔相当于保命符。头盔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使车祸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开电动车不戴头盔,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拘留。”近来,号称“嘉兴史上最严”的电动车整治行动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不守交通规则等于零。”“不仅仅是戴头盔,电动车逆行、闯红灯都要好好整治。”“珍爱生命,文明出行,我们都要遵守交规。”针对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对上路行驶两(三)轮电动车实施严管的意见》,市民们纷纷表示支持。

  根据这份《意见》,未戴安全头盔驾驶两轮电动车的,首次查获予以警告;再次查获一律罚款;第三次查获且驾驶人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

  针对电动车载人的,《意见》又是这么规定的——未戴安全头盔驾乘两轮电动车,驾乘人员为2人的,首次查获一律罚款;再次查获且驾驶人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未戴安全头盔驾乘两轮电动车,驾乘人员3人(含)以上的,一律罚款,其中驾驶人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罚款并处行政拘留;驾驶两轮电动车违反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节轻微的,首次查获给予警告,再次查获一律从重处罚。

  不仅如此,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市“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视频调度会上获悉,接下去,嘉兴的整治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强。

  9月中旬,嘉兴印发了《关于强势推进交通安全大会战“17条”刚性措施的通知》。其中就要求,加大对电动车路面检查力度,对查获的电动车违法行为,一律实行现场或集中教育、罚款、扣车、拘留等措施。10月底前,全市电动车驾驶人员戴头盔率不得低于90%。同时,对于没有机非隔离的县乡道路,在事故多发的穿镇、穿村以及非机动车流量大的路段、路口,安装机非隔离设施。

  除了电动车,工程车、拖拉机也是整治的重点。10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对不符合安全设施标准的工程运输车(散装水泥车),一律扣车直至整改完毕。11月1日起,嘉兴将严格落实全市域道路拖拉机限行措施,对外籍拖拉机发现一辆查扣一辆。11月1日起,还将严禁非从事农用物资及农副产品运输拖拉机上路行驶。

  另外,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以及公务人员的私家车,存在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抄告同级纪委、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在单位,并在媒体上曝光。

  接下去,嘉兴将加快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加大工程运输车登记及现场管理,加强对电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加大对酒驾等高危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国庆等节假日交通安全管理以及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标签:交通整治 责任编辑:平彩娟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