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秀洲
秀洲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2018年4月9日 09:21 来源:嘉兴日报 记者 陈曦 通讯员 陈旭霞 沈萍

  “符合区物业服务业奖励资格的物业服务项目,于每年考核评定结束后,向社区提交《秀洲区物业服务业奖励资金申请表》,社区签署意见后上报街道,街道签署意见后编制《秀洲区物业服务业奖励资金明细表》统一上报……”今年,秀洲区实施《秀洲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企业)考核实施细则》,在秀洲国家高新区范围内开展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考核奖励,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良性发展,为广大业主创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

  据悉,此次物业服务项目考核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市场秩序、企业管理和服务质量、财务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与各部门配合情况等。“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情况,即每年4次考核的平均得分,占60%;物业服务企业年终考评情况,即年终考评得分,占30%;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满意度测评情况,即满意度得分,占10%。”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物业项目管理服务实行季度考评。由属地街道负责实施,依托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成立5至9人的考核小组,小组成员涵盖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民警、社区负责人、物业服务行业专家、业主代表等。考核小组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检查和考评打分。集中检查后,街道应督促物业服务项目做好问题整改,并及时组织复查。“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区物业项目管理服务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重点是街道、社区、创建办考评需整改的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相应小项扣除规定的得分,并可一票否决该服务项目的评优评先资格。”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街道、社区对物业企业在辖区内管理服务业主总数10%的抽样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全年择优评出不超过15家为优秀商品房住宅物业项目,并授予区“年度优秀物业项目”奖牌。获得年度优秀项目荣誉的服务项目(以住宅小区为单位),根据其本年度考核评定的成绩,原则上给予每个项目最高0.2元/平方米(按小区建筑面积)奖励,并给予每百户最高6000元的奖励,其中,考核评定成绩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每百户奖励最高不超过6000元,90-95分(含90分)的每百户奖励最高不超过4000元,85-90分(含85分)的每百户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元。

  与此同时,细则规定单个物业服务项目年度考核低于70分的,评定为不合格,予以警告和限期整改,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和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并进行通报,也可进行适当经济处罚。物业服务项目出现物业服务不到位,在物业监督考核中被责令整改,未整改到位或出现经常性反弹的;对业主物业服务中多次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上访事件的;业主对物业服务投诉较多或形成业主集访、重访的;交办事项怠于及时落实的,区住建局可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批评。

  凡被通报的,自接到通报之日起10日内,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落实整改,并且提供整改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或拒不整改的,取消下一年辖区内物业管理招投标资格。申报物业服务业奖励资金的企业应如实提供项目情况,若发现部门或单位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奖励资金的,除追缴已拨付的资金外,取消其今后申报资格,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标签:物业管理 责任编辑:谢冬妹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1  浙新办[2009]24号